『壹』 社保重復申報了怎麼辦
社保帳戶只能進不能出的.重復的現在並不贊同合並基數,可以把重復繳費的月數做到後面月數上去,跨年的話,補一個基數差就可以了.不過當地社保採取那種方式處理就按他的規定為准.
『貳』 上海社保中心扣款一個月是不是扣兩次10號扣一次,20號左右再扣一次
社保繳納扣款是一個月一次的,這種情況可能是單位未繳納社保而補繳社保所造版成的。
社保補繳方式:權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叄』 上海社保是每個月什麼時候交交的是上月的還是當月的
上海社保繳納的通知,是下月發出的,扣款分兩次,一次8號,一次25號;
也就是內說,員工10月的社保,要到容11月月初才會有繳費通知,你如果是11月進單位,那麼,你的申報是要12月繳納的;如果貴單位是隔月發工資,那麼就是同步了,如果是當月發工資,第一個月,社保扣不到的。
2018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19%的省(區、市),以及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9%的省(區、市),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可階段性執行19%的單位繳費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2018年5月10日,人社部和財政部下發通知,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這標志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開始運行。
2018年5月1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2]
『肆』 上海市社保繳納時間是每月5-25號嗎
根據《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單位繳費時間):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伍』 上海的社保基數一年為什麼能調整兩次
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按照個人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你也可以按照上海最低繳費基數繳費啊!只要員工本人同意!今年四月份過後最低繳費基數是2338,不得低於這個基數!
『陸』 上海社保中心扣款一個月是不是扣兩次
同一個市的不同區,繳納方式也是不一樣的。有些區每個月交當月,有些區每個月交版下個月。但一般社保繳納扣權款是一個月一次的,這種情況可能是單位未繳納社保而補繳社保所造成的。
社保補繳方式:
1.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2.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3.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柒』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7)上海個人社保繳費申報兩次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八條 (對欠繳單位的處理)
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催繳;當月內仍不繳納的,從次月起移送勞動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 (舉報)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社會保險費征繳中的違規行為,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舉報。勞動監察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並按規定處理。
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參考來源:網路-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