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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工傷社保怎麼賠

發布時間:2021-03-13 14:31:49

❶ 企業破產了四級傷殘職工的社保怎樣賠付停保了津貼還有嗎

問:企業破產了四級傷殘職工的社保怎樣賠付?停保了津貼還有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復查鑒定,是指己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過的工傷職工,在鑒定結論作出一段時期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殘情發生變化,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准對其進行的復查鑒定。建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製度,主要是考慮已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的職工,其傷殘程度經過一定時期後,有可能發生變化,出現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護理依賴程度加重或減輕的情況。對這部分職工進行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可以更為准確地保護傷殘職工的合法權益,使其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本條規定,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申請時間,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考慮到勞動能力鑒定是按照工傷職工當時的傷情和殘疾狀況程度作出的,而工傷職工的傷殘程度有可能通過醫療康復得到減輕,也有可能進一步惡化。規定為期1年的觀察期,可以防止當事人過於頻繁地提出復查鑒定,干擾正常的鑒定工作。
能提起勞動能力復查的有三方1.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2.工傷職工所在單位。3.經辦機構。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後,經辦機構依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職工勞動能力發生變化,直接影響到待遇的給付。對於勞動能力已有很大改善的職工,如果仍舊按照先前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工傷保險基金和其他參保人都是不公平的。所以《工傷保險條例》在付予工傷職工及所在單位復鑒的同時還給經辦機構也同時享有這個權利。

❷ 企業破產時工傷職工能得到補償嗎具體標準是什麼請有關專業人員回答一下。

工傷賠償標准(工傷保險待遇標准 )

一、醫療保險待遇
(一)醫療費 第29條第3款
1、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二) 伙食補助費 第4款
1、標准: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 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 第4款
1、標准: 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 第6款
1、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五)輔助器具費 第30條
1、標准: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條
1、標准: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 第31條
1、標准: 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復發的費用 第36條
1、標准: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1、標准:一級 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 22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 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 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二)傷殘津貼
1、標准:一級 本人工資的90% ; 二級 本人工資的85% ;三級 本人工資的80% ;四級 本人工資的75%。

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傷殘補助金
1、標准: 五級 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 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
1、標准:五級 本人工資的70% ;六級 本人工資的60%。

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准:五級、 六級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六)傷殘補助金
1、標准:七級 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 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 8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 6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七)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准:七級、八級、九級、十級 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八)傷殘津貼 第43條
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

三、工亡保險待遇 第37條
(一)喪葬補助金
標准: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4、 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 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6、 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就業或參軍的;(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准: 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要求:(1)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
;(2)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 第39條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五、備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第2條
2、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 第29條

3、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4、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5、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6、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第41條

❸ 企業破產職工老工傷應如何賠償

企業破產職工老工傷應按照傷殘級別予以補償的;
一、工傷的賠償應當按照相應的傷殘等級進行相應的
賠償;
二、如果公司不給予賠償,建議你申請勞動仲裁;

❹ 企業破產工傷保險費該怎麼辦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❺ 企業破產怎麼對職工工傷賠償

一、職工發生工傷單位怎麼辦
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傷亡事故發生後 , 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 , 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所以工傷事故發生以後,企業首先要做的是將事故上報。
2、單位需要給職工安排工傷鑒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是如果職工是以下原因受到傷害的不被認定為工傷(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二)醉酒導致傷亡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3、當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依據《行政訴訟法》用人單位有權就鑒定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
4、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①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②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④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企業破產怎麼安置工傷員工
單位破產、撤銷、解散進行資產變現、土地處置和凈資產分配時,應當優先安排解決工傷職工的有關費用:對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應當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齡時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對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按規定發給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關系終止。單位改制的,如果工傷職工轉入承繼單位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工傷職工不轉入承繼單位的,從原用人單位有效資產變現收入中,按規定發給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❻ 企業破產工傷保險費怎麼辦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破產企業在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人員,《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各項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對於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除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之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其他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包括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工傷人員舊傷復發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及按規定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都應當由破產企業按照第一順序優先清償。破產財產的撥付清償是破產程序終結前的一個重要步驟,《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七條和《民法通則》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破產財產按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債券。
破產企業包括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對於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按照規定應當由其向本企業工傷職工及其供養親屬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包括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及參加工傷保險之前「老工傷人員」的舊傷復發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按期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等費用,列入第一順序清償。
相關知識:
工傷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❼ 工傷期間公司倒閉辦了失業保險社會保障局還有賠償嗎

最好提前聯系下勞動局!工傷和失業相應的社保可以賠但是公司清算要注意把工傷也算起

❽ 企業破產並欠交工傷保險,退休職工的工傷賠償如何處理

企業破產清算時應當優先償還所欠工資及各種保險,如果你父親的單位已經清算完成而你父親沒有得到相應補償,可以向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補償,如果沒有可以申請社會救濟

❾ 企業破產後工傷勞動法賠償

你好,依據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工傷依法要經過勞動局工傷認定並經工傷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勞動能力級別,然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標准享受工傷保險條例。 如果企業破產,工傷賠償進列入破產的賠償范圍,並且具有優先償付權。 縱橫法律網 鄭光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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