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公司代買社保協議書
給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上社保是公司的法定責任義務,是必須的。如果公司真想給你參保是不應有這樣的申請的,是不是公司別有用心啊。如你真要寫,一般的格式應是這樣:
申請書
**公司:
我是公司某部門的職工,*年*月參加工作,我工作積極肯干,能遵守公司勞動紀事,能很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務,請求公司給我上社會養老保險,以解後顧之憂。
申請人:**
日期:……
(最好你能充分了解一下公司讓你寫申請的真實目的,然後再充實到這個申請中,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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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職工家屬如何買社保/
問題問的概念有點模糊,個人理解為家裡不上班或者自由職業者(或個體經營者)。沒有相關公司給上社保,這種情況可以自己去找當地的勞動局自己交費投保,去辦些相關手續就行。具體手續可以咨詢當地勞動局或社保中心。
另建議:如果被保險人一直沒上社保的話,建議上相關的一些商業險,社保大家都覺得好是因為一般情況下公司負擔了一大部分保費,如果全部由個人繳納,並不合適。不如投保相關的商業險。
社保針對商業險的優勢是門診報銷(按比例一般30—50%不等,並且受葯典限制基本進口葯是不可以用的。),生育險只有社保有(個人投保不清楚能不能上生育險這個要問清)。
商業險優勢:商業險普通住院醫療可以報銷80%,並且不受葯典限制進口葯可以報銷(具體根據保險公司規定)。
重大疾病保額自己定:保多少萬自己定,社保則需要根據當時的文件規定走,說白了就是國家單方面可以改變保險合同(社保的,社保是沒有具體合同的一切都根據社保條文走。也就是說政策變了的話,承保責任也會變)。
養老險:商業險年金領取時間自己定,願意的話45歲就可以開始領不分男女,領多少看投保時所投額度。而社保則是會變的,最早社保一般職業(特殊工種規定年齡會低一些)男性養老是55歲,女性是50,現在調整為男60,女55了。過些年會不會繼續上調誰也保證不了。領取的年金社保是比較低的,一般只能領到現收入的40—60%,這還是公司按真實工資給上的保險。如果把很多工資啥的都變成獎金績效等形式那養老收入還會更低,這個有公式自己可以計算一下。
⑶ 公司可以幫員工家屬買社保嗎如果可以的話是否應該簽一個協議這種協議應該怎麼寫
可以的。但一般都不掛靠公司買社保,除非是女方要生育,要掛靠公司幫買生育保。因為公司買版會貴三分之一以權上。
協議書, 茲有***(人名)借靠**(公司)購買社保。本人與該公司無任何關系。本人所做一切,及本人所發生一切都均與該公司無任何關系。特此證明。
很簡單幾名就行。主要是講清個人與公司的關系就行。
⑷ 公司委託代買社保協議書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回供收入或補答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也就是說是用人單位為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辦理的社會保險,如果非公司員工掛靠的話,需要偽造就業協議,在法律上他就是你公司的正式員工。
總結起來就是兩條風險:
企業要為掛靠的個人偽造勞動合同、工資單等,極易造成勞動糾紛,員工一旦以此為要挾,要求工資、加班工資、年假等,企業將有口難言。
風險就是企業要承擔的違規和違法的風險,掛靠個人並非本企業員工,企業卻違規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不如讓他去第三方代繳機構,省時省力。
所以如果一定要掛靠,必須是信的過得朋友才可以,還要簽訂一份代繳協議,把責任推脫清楚。如果不是你的公司就把其中的利弊跟老闆說清楚,讓老闆自己來權衡。
⑸ 代買社保協議書上乙方代表怎麼寫
一、是要做進本公司的工資表的,代買只是你和當事人知道,而社保部門是不知道的,只知道你要繳納此人的社保,所以需要提供你們的勞務合同還有工資等相關問題的資料的。
二、在辦理代繳前可以簽份協議,省得出現問題。協議格式參考: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個人原因希望將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下文簡稱「社保」)等關系掛靠在甲方,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
1、住房公積金每月代繳448元,養老保險每月代繳616元,醫療保險每月代繳382元,失業保險每月代繳84元,工傷保險每月代繳11.2元,生育保險每月代繳16.8元,以上共合計1558元;
2、甲方代乙方繳納社保費用,甲方所代繳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公司與個人繳納款(以第一條為准);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兩個月為一個周期,在甲方代繳之前,每周期提前10天一次性支付完畢當個周期的費用,從2010年3月開始。
4、憑證協助事宜:乙方支付甲方費用後,由甲方提供相應款項的收據給乙方;待甲方在一個會計年度向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獲取職工社保信息後,向乙方提供一個會計年度所代繳的社保信息。
5、雙方權利義務: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繳社保費用後,應當及時辦理代繳社保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暫停辦理的,須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費用,甲方有權停止辦理乙方的代繳社保事宜,根據友好原則,請甲方在停止辦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
6、若因此引起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