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❷ 公司不繳納五險一金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責任: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保登記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其應當承擔如下法律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改正不是一種行政處罰只是一種補救性的行政責任,是對違法者消除違法狀態、恢復合法狀態的要求。
2、罰款。經由社保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首先,採用柔情策略,建議先直接問一問公司不給繳的原因。有時候有些小企業不是刻意不給員工繳納,而是快到執照審驗期之類的了,企業一般會選擇先審照,然後再給員工辦理。如果企業是刻意推脫或壓根就不想給員工辦理,而你又還不願離開的話,建議跟老闆談一下。
其次,如果老闆堅持不給你交,你有兩條路,第一條就是辭職,不給交那就走唄;第二條就是一種有效且極端的方式——投訴,採用這種方式後,公司可能會給你「穿小鞋」。
職工入職一定要與單位簽訂合同,一旦發生了糾紛,合同可以作為職工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憑證,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只要存在勞動關系,企業就應該為員工辦理社保。
對於職工入職沒有簽訂合同的,職工可以將歷年的工資條、蓋了章的證明、工作服裝等各種可以證明與單位有勞動關系的材料,保存下來。
一旦單位不給辦理社保,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由政府部門進行檢查監督,並責令補繳員工社保。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意:
1、如果公司把社會保險費以工資形式發放給職工,由職工自己參保是違法行為。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訂立協議的方式規避社會保險義務,這種協議由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所以是無效的。
3試用期內公司也是要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有些單位以試用期為借口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
當我們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忍氣吞聲,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雖然路途多有坎坷,但是我們還是要維護自身權益。
❸ 單位不給按全額工資繳納社保金怎麼辦
公司未按員工實際工資交納社保,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三條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3)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金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關於社保具體繳費基數如何計算問題: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的基數一般是按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資
確定,待遇也基本統一,因此無需進一步討論。而失業保險失業金的繳納基數一般與養老保險一致。
對於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來說,繳費基數會對職工今後領取養老金、公積金造成較大影響,因此我們著重討論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問題。
1、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勞動部《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第五條對此作了原則性規定:「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
2、住房公積金保險基數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1999年)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也是跟養老保險一樣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下保底、上封頂」,新調入單位的員工按照當月實際工資確定,而只有符合「確有困難的單位,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管理中心核准」的企業才能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確定繳費基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❹ 單位不給員工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單位不給員工交養老保險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4)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金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❺ 關於企業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企業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員工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為其參保社保或以雙倍月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又不以雙倍月工資補償的,員工可以到企業經營管轄地社保局、勞動局投訴。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含義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❻ 單位不給職工交養老金怎麼辦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是回違法行為。答
2、如果企業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員工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為其參保社保或以雙倍月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又不以雙倍月工資補償的,員工可以到企業經營管轄地社保局、勞動局投訴。
❼ 單位不給繳納社保怎麼辦理退休金
1、勞動復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制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2、如果企業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員工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為其參保社保或以雙倍月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又不以雙倍月工資補償的,員工可以到企業經營管轄地社保局、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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