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繳費低於繳費基數。
不知道你問哪裡的情況,大部分省市,最低工資跟社保的最低繳費基數沒有必然聯系。社保繳費=繳費基數X繳費比例。其中,繳費基數為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進人員按首月的收入定),也有個別地方繳費基數為上個月的工資。但是不能低於當年社保繳費的下限(一般是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也不能高於上限(一般是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也就是說,如果你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就按照下限來交。此外,有的地方社保五險的下限規定是一致,也有的地方五險的下限規定不是一樣的。
因此,如果你當地的養老保險繳費下限為1583元,而你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或首月的收入)低於下限,單位和你就應該按照1583元來交養老保險。
② 如果工資低於繳費基數下限那社保怎麼交
根據規定,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最低繳費基數(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60%)時,以最回低繳費基數作為答其個人繳費基數。高於上限(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300%)時,以上限作為其繳費基數
所以你應當以最低繳費基數作為參報人的繳費基數
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60%和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沒有必然的聯系,事實上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是低於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60%。否則也就不會這么規定了
③ 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是什麼意思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
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3)社保如果低於下限激費基數擴展閱讀:
每年7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④ 如果工資超過了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應該怎麼計算
按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進行計算;
一、一般繳納社保是按勞動者應發工資來專進行繳納的,屬但是很多用人單位為了節約開支,採取用最低工資或者根本就不繳納社保的形式;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⑤ 實際工資大於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下限,可以可以按下限繳
你還是沒有理來解社會保險的自上限下限的概念,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原則上是按照本人實際收入繳納養老保險的,可是如果職工一旦月工資,不足省社會平均工資60%,必須按照60%繳納,如果本人工資超過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300%繳納,之所以這樣規定,國家是為了防止繳費差距過大,造成待遇懸殊,做一下控制,企業繳納保險,應該如實填報職工工資,按照實際收入繳費,如果瞞報,虛假,會給予處罰的,工資不同,繳費不同,不一樣的
⑥ 工資如果低於社保繳費基數是不能上社保了嗎,還是按照最低的繳費基數來算
工資低於社保的繳費基數,按照社保基準數的下限繳納。當然單位也要多繳納一些,你工資里就要多扣一些,不是你原來工資的比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