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社保繳納基數
根據省勞動保障廳公布的2008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從2009年5月1日起,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區)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2008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含規模以上私營單位)25918元作為計算依據。參保人員可在2008年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300%之間自行選擇。
繳費比例按18%計算
⑵ 杭州市餘杭區社保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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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根據《關於核准杭州市區調整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的函》(浙人社函[2009]69號)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市區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調整為14%。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比例按省政府統一規定執行。
醫療保險: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市區實施細則的通知》杭政辦[2017]6號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用人單位以當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以下簡稱單位繳費基數),按10.5%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按規定劃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和大病保險基金。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的工傷職工,且未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以其傷殘津貼核發的標准為繳費基數,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至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為止。
(三)用人單位給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屬地政府給予全額補貼。計算單位繳費基數時,職工當年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第十三條在職職工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全部劃入職工本人的個人賬戶。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崗位的工傷職工,以本人傷殘津貼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
(三)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個人不需繳納職工醫保費。
計算職工繳費基數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47號
從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全省失業保險單位費率由1%降為0.5%,個人費率仍按0.5%執行。
工傷保險:根據《杭州市工傷保險行業差別浮動費率辦法》
二、關於行業基準費率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杭州市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及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確定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杭州市區范圍內企業一類行業
0.5%,二類行業0.8%,三類行業1.2%。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0.7%,二類行業1.0%,三類行業1.4%
。基準費率可根據工傷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適時調整。
三、關於費率浮動
(一)企業為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下浮動,浮動標准為0.1%
,最多浮動一檔。企業為二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0.1%
,最多浮動二檔。企業為三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0.2%,最多浮動二檔。
市區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4%;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6%,最高浮動費率為1.0%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8%,最高浮動費率為1.6%。
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6%;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8%,最高浮動費率為1.2%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1.0%,最高浮動費率為1.8%。
(二)費率浮動由各工傷保險預算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上年工傷保險費用支出占繳費總額的比例(以下簡稱收支比例)確定,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超過
100%的,實行向上浮動;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為零的,實行向下浮動(見附表)。
(三)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每年的7月份。
生育保險:根據《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杭政辦[2011]22號)有關規定,並經2013年8月30日市長辦公會議審議同意,決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區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8%調整至1.2%。
⑶ 2019年杭州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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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參保:
(1)2014年社保參保基數范圍:內2226--11130元;(該基數為2013年省容平均工資的60%—300%,2014年7月調整,1——6月基數不足部分需要補繳)
(2)個人部分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8%
醫療保險:2%
大病救助:3元
醫療互助:1元(杭州市區企業,餘杭蕭山區無)
失業保險:0(農業戶口)
1%(非農業戶口)
如按最低基數繳納個人需要繳納的金額為:
農業戶口:226.6元
非農業戶口:248.86元。
(3)單位部分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14%
醫療保險:11.5%(杭州市區)
8.5%(餘杭區)
生育保險:1.2%
失業保險:2%
工傷保險:0.5%/0.8%/1.2%(以單位行業類別確定)
2、個體參保
(1)社保參保基數范圍:2672.46--10021.74元(該基數為2012年省平均工資80%—300%,2014年1月起實施,根據社保部門下發通知確定)
(2)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18%
醫療保險:9%+4元(杭州市區)
7.5%+3元(餘杭區)
杭州市區最低繳納金額:786元
餘杭區最低繳納金額:685元
⑷ 杭州社保基數怎麼繳納
先看單位有沒有把你的養老保險停掉,停掉後你自己可以到杭州市社會保障中心(版在平海路上)以個人權名義繳納要老保險,直接去問下好,最好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身份證號和社保號是相同的,如果是農村戶口,個人繳540.35元左右,城鎮戶口繳552.65左右,大概差不多這個數字。
社保斷斷續續的交也可以,最後統計你的養老保險要滿15年,只是這樣的話,你的醫療保險的錢就拿不到那麼多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杭州餘杭社保最低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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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餘杭社保新政:不同情況不同繳費標准.
此次調整是根據新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的通知》和《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餘杭區實施細則》等文件作出的.
不同情況不同繳費標准
1:靈活就業人員
新的繳費標准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673-10021元∕月,繳費比例為18%,繳費金額為481.14-1803.78元∕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673元∕月,繳費比例為7.5%,繳費金額為200.48元∕月;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費為3元∕月。
因此,靈活就業人員2014年社保最低繳費標准為:養老保險費481.14元∕月,醫療保險費203.48元∕月,兩險合計684.62元∕月。
2: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的繳費基數,按參保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實際收入(月平均工資)確定,上年度月平均實際收入(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0%的,按80%核定;高於300%的,按300%核定(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一般要每年5月份公布,在未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預征)。2014年1月至5月個人繳費基數預征范圍為2673元至10021元。
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繳費比例18%,其中僱主承擔10%,僱工承擔8%;醫療保險10.5%,其中僱主承擔8.5%,僱工承擔2%;重大疾病救助每月3元由僱工承擔;工傷保險由僱主承擔0.5%;生育保險由僱主承擔1.2%;失業保險僱主承擔2%,非農業戶籍僱工承擔1%(農業戶籍僱工不需要繳納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因此,個體工商戶2014年1月至5月社保五險合計最低預征繳費金額為890.45元∕月(其中,農業戶籍僱工為863.72元∕月),待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後最低征繳金額還將調整。
3:企業單位
企業單位的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按當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計算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確定,當年新增職工按第一個月工資收入確定;計算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高於300%的,按300%核定。
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2%,其中企業承擔14%,職工承擔8%;醫療、生育、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與個體工商戶一致,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根據企業所處的行業確定。
在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之前,職工個人社保費用合計最低預征繳費金額為223.55元∕月(其中,農業戶籍為203.50元∕月),待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再作調整。
及時繳費確保足額扣款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導致參保人員中斷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補繳;用人單位足額補繳所欠的職工醫保費的次月起,恢復其單位職工的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在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除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外,其餘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承擔。為此,區人力社保局溫馨提醒:為了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請參保單位務必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保人員應及時繳納社保費用,其中選擇代扣的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僱主應保持用於繳費的銀行賬戶余額充足,確保每月能夠按時足額扣款。
申領用工補助和社保補貼的個體工商戶,如果社保繳費賬戶已經出現金額不足,其中繳費方式為「地稅代扣」的,請先到地稅相應窗口繳納不足部分;繳費方式為「餘杭區農村商業銀行代扣」的,請就近至區市民之家人力社保局窗口,餘杭、瓶窯或塘棲人力社保所列印繳款單後到餘杭區農村商業銀行窗口繳費,然後再辦理申領手續。
參保人員如暫停或終止在餘杭區參保的,請及時就近至區市民之家人力社保局窗口,餘杭、瓶窯或塘棲人力社保所辦理停保手續或銀行網點辦理代扣取消手續。
參考資料:
⑹ 最新杭州市區,餘杭區社保繳納比例的政策文件
養老保險:根據《關於核准杭州市區調整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的函》(浙人社函[2009]69號)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市區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調整為14%。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比例按省政府統一規定執行。
醫療保險: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市區實施細則的通知》 杭政辦[2017]6號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用人單位以當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以下簡稱單位繳費基數),按10.5%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按規定劃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和大病保險基金。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的工傷職工,且未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以其傷殘津貼核發的標准為繳費基數,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至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為止。
(三)用人單位給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屬地政府給予全額補貼。計算單位繳費基數時,職工當年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第十三條 在職職工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全部劃入職工本人的個人賬戶。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崗位的工傷職工,以本人傷殘津貼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
(三)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個人不需繳納職工醫保費。
計算職工繳費基數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47號
從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全省失業保險單位費率由1%降為0.5%,個人費率仍按0.5%執行。
工傷保險:根據《杭州市工傷保險行業差別浮動費率辦法》
二、關於行業基準費率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杭州市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及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確定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杭州市區范圍內企業一類行業
0.5% ,二類行業 0.8% ,三類行業 1.2% 。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 0.7% ,二類行業 1.0% ,三類行業 1.4%
。基準費率可根據工傷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適時調整。
三、關於費率浮動
(一)企業為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下浮動,浮動標准為 0.1%
,最多浮動一檔。企業為二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 0.1%
,最多浮動二檔。企業為三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 0.2% ,最多浮動二檔。
市區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4% ;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6% ,最高浮動費率為 1.0%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8% ,最高浮動費率為 1.6% 。
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6% ;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8% ,最高浮動費率為 1.2%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1.0% ,最高浮動費率為 1.8% 。
(二)費率浮動由各工傷保險預算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上年工傷保險費用支出占繳費總額的比例(以下簡稱收支比例)確定,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超過
100% 的,實行向上浮動;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為零的,實行向下浮動(見附表)。
(三)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每年的 7 月份。
生育保險:根據《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杭政辦[2011]22號)有關規定,並經2013年8月30日市長辦公會議審議同意,決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區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8%調整至1.2%。
⑺ 杭州市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出來的
據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報道:2017年1月月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杭州市主城區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將按照新標准繳費,標准為月繳費額=月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其中,繳費比例固定為18%不變,月繳費基數由參保人員在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31元)的80%-300%之間自行確定。
舉例來說,以月平均工資4031元、月繳費基數比例80%的標准來計算,該員工的月繳費基數為3224.8元。按照18%的月繳費比例,則該員工每月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額為580.46元。即4031元×80%×18%=580.46元。
新標准中的主城區含大江東產業集聚區,但不含蕭山區、餘杭區和富陽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不按新標准繳費。此外,2017年1月1日起,參加市本級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每人每月須繳納366.79元,其中包含了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費3元和醫療困難救助金1元。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就業援助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准為每人每月221.67元。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上述新繳費標准於2017年元旦起執行,參保人員需及時在扣款賬戶中存入足額款項,若扣款不成功,將會影響到自身的社會保險相關權益。
PS:社保繳費基數計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會保險征繳機構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重新核定新的社保繳費基數。
部分資料來源於: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