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未及時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退休時企業再不交可以嗎
再不交的,你可以主張讓用人單位支付因為沒有繳納保險給你造成的損失。
⑵ 企業如果沒有及時為在職員工交社保會影響到早已退休多年的老職工養老金正常發放嗎
應該是沒有影響,因為現在你領養老金不是從企業領,而是從社保領了。
⑶ 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現在員工已經到退休年齡了,補繳不了社保了,勞動者可要求賠償嗎
可以。
1先收集證據證明你與公司的勞動關系。譬如工資流水,工作成內果,會議記錄,人證。容
2可以請社保局幫你協助核算,需要賠償的具體金額。
3帶證據,全部一式三份,上交兩份,自留一份,去當地勞動爭議院上交申請。
4申請書格式如下
⑷ 單位沒有給職工繳齊社保,職工即將退休怎麼辦
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欠費(欠費、與沒有交齊,是不同的概念),單位在給你辦理退休手續之前,必須補繳,否則給你辦不了退休手續。
如果所謂不齊是不夠最低繳費年限,而又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不齊的原因並非單位責任,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就再也給你繳不上費了,社保也不接受了,你只有離開單位自行繳費。
按規定不允許一次性補繳退休,只允許你延長繳費時間繼續繳費,直到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辦理退休。
⑸ 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職工在職間自己交了,問為什麼女職I不能五十歲退休
但是你這社保,雖然單位在職時候交的!但是你自己交的,屬於個人交的保險,如果單位連著給你交五年保險,就屬於企業退休,這樣五十可以退下來的,個人交保險,得五十五才能退休的。
⑹ 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我可以申請賠償嗎工作十年有餘現退休自己補交社保,向單位提出賠償
你當然可以申請公司給你補償,國家規定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保險,你可以到你們當地的人社局去詢問這些事情,他們會出面給你相應的解決辦法的,
⑺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完社保,員工已退休了怎麼辦
如果是單位原抄因造成欠費(欠費、襲與沒有交齊,是不同的概念),單位在給你辦理退休手續之前,必須補繳,否則給你辦不了退休手續。如果所謂不齊是不夠最低繳費年限,而又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不齊的原因並非單位責任,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就再也給你繳不上費了,社保也不接受了,你只有離開單位自行繳費。按規定不允許一次性補繳退休,只允許你延長繳費時間繼續繳費,直到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辦理退休。
⑻ 企業單位沒有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員工退休手續要怎麼辦理
作為退休那個人問:
如果又沒簽訂合同,又沒買社會保險~
退休就是內說可以退下來休息容了~
只是如果想要養老金等估計就什麼都不可能的了~
如果是作為公司裡面的老闆之類的要考慮:
那麼證明這人還是不錯的,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局,看看可以怎麼樣達到雙方都滿意的方法~
實在不行呢~補一筆錢了~
⑼ 企業未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 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卻無法享受退休金 企業該怎樣賠償職工
你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勞動監察大隊報案,有他們立案調查。符合的會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9)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保現退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還指出關於繳納養老保險的若干問題: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