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7月入職要補繳1-5月社保基數嗎
2019年7月入職的是不用補交1~5月份的社保基數的是不能補交的
㈡ 員工在1月份入職,7月後社保基數怎麼算謝謝
你好!以成都社保為例
1、每年1-6月在新基數還沒有出台之前,繳納的基數都是按照上年度版基數在繳納
2、6月以權後出台了新基數後,在繳納人員需要補繳1-6月所產生的社保差額
3、每年都是這樣以此類推。請採納,謝謝!
㈢ 新員工7月份來公司,第二年核定社保基數,是按照7月-12月工資總額除以6個月還是除以12個月來核算繳費基數
當然是7月-12月工資總額除以6個月。 如果除以12個月就太低了,不對。
㈣ 新入職員工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職工本人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作為繳費基數。
新入職的員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㈤ 入職不滿一年如何調整社保繳納基數
1,去年2月交納社保了嗎?
2,若沒有,那今年的社保基數是(9000*10+7500)/10=
㈥ 新入職員工的社保基數如何確定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㈦ 去年十二月7號入職,今年核算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呢
就按你12月的收入作為2018年社保繳費基數繳費。
㈧ 如果12月入職第二年調整社保基數怎麼算
12月入職第二年調整社保基數按上年12月份的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員工入職不滿1年,第二年的社保繳費基數和公積金繳費基數是按照上一年度的所有工資性收入除以相應的月數的平均數來計算的。
個人社保繳費基數是個人上一年的月平均收入。但是對於新入職的員工,按起薪當月的收入來計,即,第一個月的工資來計。
(8)7月份入職第二年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公司不可以隨便調整員工的社保基數。
1、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3、每年2月-5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4、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
5、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㈨ 入職4個月,社保基數如何計算
按規定參加工作就以單位平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或以第一個月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不會參加工作四個月之後計算,不符合社保規定,社保也不允許在一個繳費年度內變更繳費基數。
㈩ 二次入職的員工怎麼確定社保繳費基數
1、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個檔慎人工資總額×z60%~300%×8%;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賀蠢梁業職工工資總額禪運×20%;2、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