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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堅決不購買社保

發布時間:2021-03-14 23:49:53

❶ 關於員工拒絕繳納社保,企業怎麼辦

員工自己放棄社保繳納,可以簽署自願放棄社保證明書。

勞動法是尊重勞動者的個人意願的,但是需要知道,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因為這是國家強制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❷ 員工不肯買社保怎麼辦

員工自己不願意繳納保險怎麼處理
1、設法說服員工購買,通過加強公司對購買社保的好處的宣傳及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對社保的相關規定,盡量使員工能全面詳細地了解社保,並明確告知員工個人繳納的部分在其離職後可以退出來這一事實!(但實際上很多企業巴不得省下這些成本!)
2、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由於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於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於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3、針對那些流動性很強的工作崗位,員工不願購買社保的,公司可以為其辦理商業保險(如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或者單獨購買工傷險,並事先發書面通知給他本人,通知其於某月某日提供相關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的,一切後果由其本人承擔,當然這樣做也有可能補繳,但至少不會使公司被罰款!
4、為了避免今後再發生這樣情況,公司可以在相關管理制度中明確提出相關規定,如在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寫明公司將按照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交納社保費用,並讓其看完認可簽字,只要他同意簽了合同,到時候就強制辦理社保!實在不行就勸退!但話又說回來,很多用人單位處於無人可招、無人可用的狀況呢,怎麼還勸退啊?我的建議是對於不願意購買社保的部分員工,除滿足上述第二項外,可以進行崗位變動。如安排到危險系數較小的崗位工作。
5、企業不為員工辦理社保相關手續,還有一種的可能是員工「已經辦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結合部居民已經參保了當地街道或者區的社保,且相關政策比普通社會保險更優厚,員工不願意放棄。這種情況下叫員工寫一份「自願放棄參保」聲明書,也可能成為企業免責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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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員工不想繳納社保,企業該怎麼辦

如果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會承擔責任。

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以後萬一發生爭議,企業就處於不利地位。

對企業來說,碰到不願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或者乾脆不要,或者曉之以理,說服員工依法參保。讓員工寫「自願不繳社會保險」之類書面申請的做法,在法律上並不可行。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3)員工堅決不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一、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

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三、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❹ 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要怎麼辦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一、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1. 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准自行負擔。
二、法律依據
1. 《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 《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3.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❺ 企業要給員工買社保,但員工堅持不買,怎麼辦

首先,購買社保是國家強制性要求的,協商說不參保的做法是無效的,即使簽訂內了自願不容購保的協議,一旦員工反口告公司不為員工購保,公司也會面臨敗訴的風險;同時員工還可以拿公司不購保的事為由在辭職等方面擁有很大的自主權。
其次,購保能有效降低單位用工風險,一旦員工出現工傷等意外,如果沒為員工參保,那追究起來,不但在經濟上,而且在行政處罰上將是嚴重的。對不願購保的員工,最好還是不予以錄用為妥。

❻ 如果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單位應如何解決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險,不因個人意願而改變。員工不願意上社保,如果單位順其自然不上,單位就涉嫌偷稅漏稅,將來一旦員工想告你,單位肯定敗訴。這種情況你只能告之員工社保必須上,這是國家規定的,單位無權答應不上。我們處理這種事,都是這么解決,領導現在想留人,將來真出了問題,都是人事部門的問題,做為人事,我們才不幹這種事呢。農民工可以上養老和工傷兩險,但需要去社保申報。個人意見,供參考。

❼ 員工要求不買社保怎麼辦

要是員工主動要求不用購買社會保險的,那麼單位還是不能免責的。因為社保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即使員工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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