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社保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的基數一樣嗎
有可能不一樣。
有,停交的話會停效,生育要連續交一年方會生效。養老險影響不大。
買還有用么?
要給滯納金,但你可以不補交,重新交就是了。
各地略有不同,詳情請撥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咨詢電話 12333 ,工作時間有人工服務。
個體人員參保繳費辦理指南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城鎮自由職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體參保人員)應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成都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號)、《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以及省、市政府相關文件的規定,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按規定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銀行按月代扣繳納社保費協議,通過銀行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保費。
一、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一)基本養老保險
(1)繳費基數
按照國務院[2005]38號文、成都市政府第133號令和成勞社發[2006]134號文件的規定,享受社保補貼的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未享受社保補貼的個體參保人員,從2007年起,繳費基數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100%確定,從2008年起,繳費基數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
(2)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20%,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20%;
在2006年10月成都市政府第126號令實施前,按照成辦發[2001]45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同時,須按繳費基數的0.6%一並繳納生育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合計為:20.6%,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20.6%。
(二)基本醫療保險
(1)繳費基數
按照成府發[2000]184號文件的規定,個體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2)繳費比例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9.5%,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9.5%。
本市原國有破產企業分流自謀職業人員,可按繳費比例4% 繳納統籌醫療基金,實行住院醫療保險,只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三)生育保險
(1)繳費基數
按照成都市政府第126號令的規定,個體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從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險費由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費一並徵收,已按《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個體參保繳費人員(不含中斷繳費兩個月以上的),從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險繳費標准繼續按月繳費。
(2)繳費比例
生育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0.6%,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0.6%;
(四)補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自願參保):
根據成辦發[2005]121號、成辦發[2005]122號、成辦發[2005]123號、成辦發[2000]37號文件以及相關文件的規定,凡本市戶籍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在成都市社保局或成都市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的,或參加了成都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的,可以參加本補充醫療保險。
二、 辦理參保流程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生育保險參保繳費
個體參保人員本人辦理: 須提供戶口簿原件(證明本市戶籍)、身份證原件、社保卡(初次參保者不提供)以及參保者本人的銀行(工、農、建)活期結算存摺,在二樓業務大廳1區1-2、7-14號窗口申領填寫《個體參保人員銀行代扣繳納社保費申請單》,經社保工作人員確認後,簽訂個體參保人員以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協議書。
原本市國有破產、改制企業分流人員接續者,辦理要求同上,另須提供企業破產、改制公證書、經市社保局(三樓業務大廳7區)審核的《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審批表》,經社保工作人員確認後方可辦理。
2、補充醫療保險辦理
個體參保人員本人辦理: 在成都市社保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須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在成都市區(市)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須提供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在二樓1區5、6號窗口辦理。
3、社保卡製作、領取:
個體參保人員本人辦理: 制卡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代扣社保費協議書,填寫《社會保險卡製作(掛失)申請單》; 領卡時,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已經受理的《社會保險卡製作(掛失)申請單》,在二樓205室辦理。
三、 代辦須知
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生育保險參保繳費、補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社保卡製作領取等業務時,需由本人辦理;若委託他人代辦時,須出具委託書以及代辦人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相關參保資料,經社保工作人員確認後方可辦理。
重要提示:
1、個體參保繳費人員請於每月15日(12月份為10日)前,按銀行代扣協議的約定,在您的銀行代扣繳費存摺上按月存足扣款資金(按銀行規定存摺需保留1元余額)。
2、社會保險費逾期未繳納的,在補繳時,按照政策規定從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和利息,滯納金計算到辦理補繳當日。滯納金和利息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3、基本醫療保險或生育保險中斷繳費兩個月以上的,按照政策規定須從再次參保繳費的當月起,連續繳費滿12個月以後住院或生育的,統籌基金開始支付住院醫療待遇或生育待遇。
4、如需更改或終止協議,請於每月15日(12月份為10日)前,憑銀行代扣繳納社會保險費協議書和本人身份證辦理。
成都市社保局個體參保人員咨詢服務電話:
個體參保繳費:87706659、87706673、87706681、87706682、87706685
社會保險補貼:87706683 補充參保繳費:87706658
制卡、取卡: 87706651
網址:http://www.cdldbz.gov.cn
B. 成都公司社保繳納比例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①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回19%,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8%;
②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6.5%,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2%;
③工傷保險,單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業繳納比例,答職工個人不繳納;
④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6%;職工個人不繳納
⑤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0.6%,職工個人比例為0.4%。
C. 我在成都每月單位個人交社保1136.91元,請問,繳費基數是多少
我聽你是一名千金,最低繳費標準是1720元,但我也會個人繳費比例共回434 4.3,你就是繳費金額為761.96,再加上答三月份需要繳費200元的大魚。按照職工工資為基礎基數單位交20%個人交8%,所以職工全部職工的工資總數。就是單位繳費的基數。
D. 成都社保單位繳費多少
①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9%,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8%;
②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6.5%,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2%;
③工傷保險,單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業繳納比例,職工個人不繳納;
④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6%;職工個人不繳納
⑤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0.6%,職工個人比例為0.4%。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成都社保交納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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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年最新社保繳費標準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統計局《關於發布2016年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成都市統計局《關於2016年全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分別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工資」)為65781元、成都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市平工資」)為61330元。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用人單位(包括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包括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應如實申報工資。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准,分別按2016年度省平工資的300%和40%執行。用人單位1至5月期間已繳費工資與上述上下限標准有差額的,應當分別由用人單位重新申報或經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核定,並在9月30日前足額繳納;其中已變更用人單位的職工,其差額分別由變更前後的用人單位以及職工足額繳納。
城鎮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標准分別按2016年度省平工資的40%、60%、80%和100%執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請補足已繳費標准差額。
符合2017年度參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繳費基數標准,以區(市)縣圈層劃分分別按2016年度省平工資100%和80%執行。
社保經辦機構計發2017年度符合領取條件人員基本養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參保人員喪葬補助費時,涉及到的職工平均工資標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資執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017年度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標准,按《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於2017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6〕239號)規定執行。2017年度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養老金計發涉及到的職工平均工資標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資執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標准,按照省社保局統一規定執行。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包括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包括個體工商戶的僱工)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准,從6月起分別按2016年度市平工資的300%和60%執行。
城鎮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基數標准,從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資的80%執行;住院統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准,從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資執行。
符合2017年度參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繳費基數標准,從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資執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長
成都市社保經辦業務
啟用上一年度省市職工平均工資
全市社保經辦業務啟用2016年度省平工資、市平工資後,參保單位和參保群眾在社保費繳納和待遇計算上將發生變化,多項待遇水平將隨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參保人員都將受益。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我市社保經辦機構計發2017年度符合領取條件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時,涉及到的職工平均工資標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資執行,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長141元,人均增幅7.39%。具體到個人增長的基本養老金,根據每個人的繳費年限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會有所不同,但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最後提高的金額將會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間辦理基本養老金預算預發業務的人員,將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資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補發金額將在2017年6月下旬發放到預算預發人員銀行賬戶中。已辦理預算預發的人員不需要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重新核定手續。
我市社保經辦機構核發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時,涉及到的職工平均工資標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資執行。2017年1月1日後死亡的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將調整為21927元,較上年增長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上限調整為367980元,較上年增長23100元,增幅6.70%。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上限調整為215412元,較上年增長14556元,增幅7.25%。
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2017年度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代繳的基本醫療費,調整為每月388.46元,較上年增長24.42元,增幅6.71%。
工傷保險待遇
2017年度,核發工傷工亡人員待遇時,工亡人員喪葬補助金(一次性發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長1924.98元;核發經鑒定達到護理依賴等級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按月發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傷人員增長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長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長96.25元;5―10級工傷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發放),5級工傷人員增長4491.62元、6級工傷人員增長3849.96元、7級工傷人員增長3208.3元、8級工傷人員增長2566.64元、9級工傷人員增長1924.98元、10級工傷人員增長1283.32元。
單位職工涉及繳費金額增長的,一旦發生工傷,1―10級工傷人員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發放)、1―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按月發放)、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發放)均會有所增加。
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津貼以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繳費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單位職工繳費金額的增長,均會提高生育職工的生育津貼待遇。
社會保險費繳納標准
2017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及個體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涉及職工平均工資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時涉及職工平均工資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資。隨著省市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部分繳費基數低於下限或高於上限的單位參保人員社保費繳納標准適當調整,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准同步調整,具體標准按照《關於2017年度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職工平均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可登錄成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撥打咨詢熱線12333、關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屬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咨詢,進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經辦業務啟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資相關政策和經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