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個人繳費這月沒有交,是不是下月就不會在從銀行卡上劃走了
社保個人繳費這個月沒有交,是不是下個月就不會從銀行卡上劃走了?社保這個月繳費沒有交的話,下個月的話是不會從銀行卡上劃走的。只是會暫扣一個月。
⑵ 個人社保是當月交當月的還是交上月的
用人單位給員工交社保是本月交上月的。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內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容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是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⑶ 請問社保保險本月交的是這個月的還是下個月的
當月繳費當月使用。
社保通常是月底進行保險增減和申報,月初進行繳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將公司每月發工資扣款時間和保險繳納時間分清楚,不然會多扣除員工一個月的保險。
拓展資料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網路-社保
⑷ 社保繳費是繳上個月的還是當月的
社保繳費是每個月15號前繳納當月的費用,根據你的工資單,8月份發7月份的工資,那應該是當月的社保,也就是7月份的工資7月份的社保,你8月份的社保會在9月份發的8月份工資里扣。
社保部門是扣當月的。工作單位發工資時屬於代扣,可以是當月,也可以是上月,單位自己定。
單位一般每月底做人員增加,月初做申報並繳費,月中扣費。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4)社保下月繳費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⑸ 在月底,企業給員工申請的社保是本月開始交的還是下月開始交
企業給員工申請的社保,是按申請通過當月開始交的。
1、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應在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費;
2、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1)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2)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1)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5)社保下月繳費擴展閱讀 :
1、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
2、用人單位經責令仍未補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
(1)經查詢,用人單位開戶銀行賬戶余額少於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2)經劃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3)延期繳費協議期滿,因擔保財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4、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⑹ 社保醫保是當月交當月,還是下個月交這個月的
地方的制度不一樣的,有當月交下月,有當月交當月!社保通常是月底進行保險增減和申報,月初進行繳費。
1、社保都是當月月初繳納的,先由公司支付,之後再在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繳納部分。
2、如果出現下個月扣除當月社保費用,可能是員工本月工資是在下個月發放,在發放時員工才知道扣除社保費用。
如:一月份的社保在一個月份由公司繳納,而一個月個人繳納部分在一月份工資中扣除,而發放一月份工資的時間為二月份,那麼在二月拿到工資中扣除的社保其實是扣的一份月的社保。
(6)社保下月繳費擴展閱讀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⑺ 社保當月20號以後報減的,下月還需要繳費嗎還需繳哪幾種險種
首先你需要確定是否在當月進行了減員,按照規定是在每月25日前才可以進行減員工作。
我推薦你下月繼續繳納社保,如果是找到單位的話,是五險,如果你是個人繳費的話,你需要辦理檔案轉移工作(也可能不用),繳納的險種也是社保規定的。
我推薦你繳納社保不要停,因為之後的工齡可能會以繳納社保的年限定,如果不交的話,對你退休後的養老金也有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