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的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將社保費也以現金方式支付,讓員工自行參加社保,為什麼要這樣呢
按照最新的勞動法、社保法規定,國家是要求每個企業都要給其每個員工參保的。如果不參保,是有違勞動法、社保法規定的。
目前很多企業如果要給每個員工參保的話,所支付的社保費將是一筆大額的支出。所以對於企業來說,尤其是私企,是不大願意交的,除了只交工傷這一險種。當然,很多正規的企業和大企業都會給員工買社保的。對於員工自己來說,也是一種保障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和公司簽協議的話,我想對於不太正規的企業來說,是可以的。目前很多企業都有這種情況:員工要求不買社保,只要工資多點就行。
總的來說,買社保還是有好處的。
謝謝。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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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司可以用支付現金給員工的方式取代繳納社保費用嗎
不可以!
一些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費用,但是會給員工發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版現權金代替社保繳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⑶ 公司收到社保打過來的員工生育津貼,該如何支付給員工
你是單位嗎?
那員工的產假工資發了嗎?(職工正常上班的工資)
如果沒發產假工資,那麼所有生育津貼都要打給職工。
如果正常足額發了產假工資,那麼就看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哪個金額高,如果津貼高,那麼就把差額給職工。如果津貼低,那就不用管了。
⑷ 單位將社會保險費含在工資里支付給員工合理嗎
案例回放:武漢某私營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員工只領取貨幣工資,社保費包括在工資之中,由員工自行參加社會保險。後市勞動保障監查大隊在勞動保障年檢中發現這一行為後,責令該私營企業限期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並為員工補繳社會保險費。 案例分析:此私營企業的做法,違反了我國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59號)、《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等的規定,民營企業及其職工屬於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覆蓋范圍。民營企業應依法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並負責從職工本人的工資中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是繳納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 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的繳費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對繳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對於未依法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單位,由社會保險征繳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⑸ 公司支付員工社保費如何做帳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⑹ 公司幫員工代扣的社保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發放工資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個人應承擔的社保及公積金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個人工資和福利等應代扣代繳個稅部分)
銀行存款
二、工資發放完畢,繳納社保時的應作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6)公司直接將社保費用支付給員工擴展閱讀:
企業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待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等。從社會保險費的確認、計提,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後期支付來看,這些環節是相互獨立、相互分離的,但同時又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
按照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應於職工為企業提供相關服務的期間確認當期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作為對社會勞動者的附加補償價值,在職工提供服務的各相應期間,及時確認和計量這部分延期支付的款項,並計入當期成本和費用項目,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必要費用。
1、其中,為直接或間接從事商品生產或勞務提供的職工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計人相關的成本費用,發生時,作賬務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
工程施工
經營費用
貸:應付社會保險費
2、為行政管理人員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計人企業的管理費用,發生時,作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社會保險費
3、企業還應該為對企業作出過貢獻的離退休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這一費用計人企業的管理費用,發生時,作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社會保險費
「應付社會保險費」科目下,可分設「應付基本養老保險費」、「應付待業保險費」、「應付醫療保險費」、「應付工傷保險費,,等明細科目。「應付社會保險費,,科目是負債類科目,其債權人不是現在會計制度規定的「應付福利費」的債權人——職工,而是社會保險管理機構。
⑺ 現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是否包括企業為個人承擔的社保費
我認為是1000元。企業負擔700元為「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這個好理專解。初級會計屬實務」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同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性質一樣,所以為1000元
⑻ 可否要求單位將社會保險費變現支付給自己
參加社會保險及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對國家的一項強制性義務。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但是不得要求將社會保險費直接補償給個人。但是也有變現支付給員工這樣的企業,企業覺得這樣自己也輕松不少,員工自己也高興每個月可以多得2-300。其實這樣是對自己的生活沒有保障的。你可以去社保100平台進行社保詳細的數據查詢,這樣每個費用都清楚了,就不會這樣想了。
⑼ 個人應繳部分的社保費用全部由單位繳納,請問如何做賬全部步驟
不可以直接入管理費用。單位繳納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實際上是給員工再次支付薪酬。因此這部分支出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反映,最後通過結轉或提取列入成本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貨: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⑽ 勞動合同中約定將社會保險費直接支付給員工有效嗎
社保是國家法律強制規定的公司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的保險。約定將社會保險費直接支付給員工是無效的,如果員工主張社保,公司依然要給員工補繳社保,但是公司同時可以主張員工退還曾經直接補貼給員工社保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