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辦理社保公積金的流程
1、建議預約辦理公積金開戶,中心開戶時間30分鍾左右,但是銀行要1個小時。建議預約時間開戶。
2、 帶上公章、私章、財務章;(三章)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基本行開戶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復印件,法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託授權說明;
以上所有證件復印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3、 另外需准備開戶申請,中心、銀行各一式三份(實際上中心一份,銀行三份)
現場要填寫表格和驗審證件原件。
(1)上海員工社保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公司公積金辦理要件:
1、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單位當月或上月《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繳納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上海市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附件二)。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審核並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2. 在上海,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需要怎麼做
先到企業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企業開戶。後面的社保就告訴你了。
3. 在上海,新開的公司怎麼辦理社保
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 到單位所在地社保中心, 申請單位社保帳戶。
所需資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章),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蓋章),
填寫《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表 登記1》
2. 到工商銀行中山南路支行, 開立社會保險繳費專用卡。
所需資料:開戶許可證正本復印件(蓋章),
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蓋章),
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復印件(蓋章),
稅務登記證正本復印件(蓋章)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蓋章),
《<社保繳費專用卡>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蓋公章,法人章),
《<社會保險繳費專用卡>承諾書》(蓋公章,法人章),
《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蓋公章,法人章),
3. 到所在地社保中心為員工辦理社保轉入。所需資料如下:
上海戶籍員工:工商銀行繳費專用卡
社會保險業務辦事提示單(蓋公章)
上海居住證員工:工商銀行繳費專用卡(蓋公章)
居住證復印件(蓋公章)
領取通知書復印件(蓋公章)
社會保險業務辦事提示單(蓋公章)
外省市城鎮戶口: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
《個人社會保險登記表》(申字0-2表)
《外來從業人員用工備案登記表(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
註:辦理社保轉入之前,先到所在地職介所(上海戶籍)和外管所(外地戶籍)辦員工招工備案。
具體可問12333
4. 上海社保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資料前往社保卡服務站提出辦理申請。
2、服務站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過後,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台下載申請人相關信息。
4、相關信息一致,受理社保卡辦理申請。
5. 在上海如何為新員工辦理社保
先去區里的職業介紹所辦理招工手續,然後去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轉進就可以了,去了要填寫表格的,你可以把公章帶上,去了再現場填寫
6. 上海市員工辦理社保需要什麼資料
根據《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六條 (單位登記)規定,新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繳費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七條 (申報與核定)
繳費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人數等有關繳費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的當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變更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申報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予以核定。
第八條 (單位繳費時間)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6)上海員工社保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六條 (單位登記)
新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繳費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七條 (申報與核定)
繳費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人數等有關繳費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的當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變更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申報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予以核定。
第八條 (單位繳費時間)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7. 在上海,公司為員工辦理社保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填寫社保人員增加表加上增加社保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了,當然增加表上要加蓋單位公章,有些地方還要繳兩張一寸彩照的(辦醫保卡用),現在我們這不用繳了,直接辦市民卡
8. 上海地區, 新招員工如何辦理社保手續
先去社保中心辦理招工手續,填寫招用手冊,要記得帶好單位公章、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因為招用手冊上要填寫的。了解自己單位的信息材料。
然後去社保中心拿一張辦理開戶的通知,根據上面要求准備並填寫材料信息。 社會保障卡是要去當地社會保障中心辦理。
9. 上海新公司給員工辦社保的具體流程,希望能寫詳細點,謝謝
先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企業法人證件、開戶銀行及賬號、企業公章到社保中心開戶。
然後有兩種情況,A是從未繳納過社保人員,B是以前交過社保人員:
A 辦理單位從業人員新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續
辦理機構:單位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
辦事依據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
2、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
3、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號)。
申辦條件
單位招(錄)用、聘用的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人才引進《上海市居住證》,從未建立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人員。
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2、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①企業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已辦招(錄)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②機關單位攜帶《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
③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攜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
④事業單位(部隊事業單位除外)攜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第二聯原件;
3、根據單位人員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①持人才引進《上海市居住證》人員,需攜帶《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和《辦理通知書》;
②農村戶籍人員需攜帶《勞動手冊》原件及首頁復印件;
③博士後人員需攜帶國家人事部批准設立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的文件復印件。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辦事程序中的第1、3條,當場辦結。
收費標准:不收費
申辦表格:《個人社會保險登記表》(申字0-2表)
B 辦理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入手續
申辦條件
單位招(錄)用、聘用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人才引進《上海市居住證》,已建立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人員。
申請材料
1、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①企業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已辦招(錄)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②機關單位攜帶《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人員還需攜帶《幹部介紹信》或《商調函》;
③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攜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人員還需攜帶《幹部介紹信》或《商調函》;
④事業單位(部隊事業單位除外)攜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第二聯原件。
2、根據單位人員的不同情況,需攜帶下列材料:
持人才引進《上海市居住證》參保的人員,需攜帶《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和《辦理通知書》;
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辦事程序中的第1、3條,當場辦結。
收費標准:不收費
申辦表格:可填寫《社會保險業務辦事提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