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 兼職員工的社會保險如何處理啊
兼職人員已在原單位辦理參保手續的,個人不需要重復參保,單位統籌繳納部分仍按工資總額征繳社會保險費。跨地區的兼職人員,因為社保系統沒有聯網,兩地同時繳費,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轉移合並計算的時候,繳費年限不重復計,個人賬戶跟繳費基數最多隻能按照當地的封頂水平記載,超過部分,個人繳費可以退還給被保險人。
『貳』 員工有兼職行為社保基數如何核算
當然不能了,兼職工資是其他公司報的,和你們沒關系的
『叄』 企業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嗎
企業不需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
原因: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但是,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無關。兼職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並沒有建立起完全的勞動關系,但是可以簽訂兼職協議,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用繳納社會保險。
『肆』 公司招的兼職人員,需要給他們交社保嗎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勞動權利,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說是需要的,但是現實中往往不給兼職人員繳納社保
『伍』 請問哪項法律規定兼職也要給員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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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人員從事工作,並不是本職工作,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可以簽訂兼職協議,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繳納社會保險。
兼職兼職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無關。
如果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勢必造成雙份勞動合同,重復繳納養老保險,是國家不允許的,和社會保險政策相抵觸的。
『陸』 兼職人員的社保問題
1、如果用人單位聘用兼職員工,雙方是勞務關系,那麼就不需要繳納社保; 2、如果用人單位聘用兼職員工,雙方是勞動關系,那麼需要根據不同勞動關系的類型來具體區分。 用工分類: 現在一般兼職員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員工、被勞務派遣員
『柒』 已經有正式工作,單位已繳納社保,另外做的兼職,必須也要繳納社保嗎兩公司都在同一城市。
同一人不能辦理兩份社保。
1、個人社保號碼為身份證號。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身份證號具有唯一性。
《身份證法》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7)兼職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案例:重復參保不能 重復領養老金
在家鄉參加一份新農保,打工地方的企業又為其辦理一份企業養老保險,少數農民工就參加了這種「雙重養老保險」。然而,雙重參保並不意味著「到退休年齡後可以領雙份養老金」。省人社廳19日專門發文明確,參保人不能重復領取養老金,已經領取的也要立即停止。
發文起因於如皋市人社部門的一份請示。省人社廳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再清退」。
『捌』 僱傭兼職人員如何辦理社保
自己辦理。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