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五月一日社保降費從20%降到16%,那請問本來製造企業只有14%,那這個是往上調整到16%,還是降到10%
之前19%或者20%的單位繳費比例,國家規定都降低到16%,
但是,可但是,廣東原先就是13%或14%啊,怎麼降?國家沒說,
要求當地自己制定政策。漲是不可能的,怎麼降,沒有消息。
估計廣東會降低到12%,只是猜測,省里下文件才知道。
B. 企業降低社保繳費基數違法嗎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專年全市職工工資的屬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C. 2019年國家減稅降費工作中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多少億元
中國經濟網 03月05日 11:19 關注
原標題:政府工作報告:2019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 各級政府要過緊日子
政府工作報告說,2018年全年為企業和個人減稅降費約1.3萬億元。2019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這會給各級財政帶來很大壓力。各級政府要過緊日子。 ????
D. 怎樣降低企業員工社保費用
降低企業員工社保費用可以根據各地的實際,按照當地社平工資繳納,如果檔案工資低於當地社平工資,可以選擇按照檔案工資繳納,最低可以按照當地社平工資的60%繳納。
一、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二、社保的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E. 社保繳費比例下調對個人工資有什麼影響
我們個人社保的繳費比例大約是養老保險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需要承擔2%,失業保險需要承擔0.5%,然後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是不需要承擔的。那麼作為企業單位需要承擔社保的比例,大約是養老保險需要承擔20%,醫療保險需要承擔60%業保險需要承擔0.5%,工傷保險需要承擔0.5%,生育保險需要承擔0.4%。所以說我們個人和單位相加的一個社保繳費比例幾乎可以達到40%,這在世界范圍之內也是比較高的一個繳費比例。
我們社保部門提出降低這個社保費率,那麼既然不會降低我們個人的一個社保費率,所以說我們倒數的工資是不會有什麼根本性的改變的,因為你之前交納多少的社保費用,那麼今後降低社保費率以後還是應當扣除多少的社保費率,所以說並不會對我們公司產生任何的影響。
但是提出的這個降低社保費率,主要是針對企業所承擔的這個養老保險的比例過高來降低一定的繳費比例,從三年前就已經實施了這個降低社保費率。並且很多地區已經從20%降到19%了,甚至有的地區達到18%養老保險這樣一個交費,所以說這也對我們企業單位所承擔社保費率,減輕一定的企業負擔,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那麼企業的用工成本壓力降低,實際上為企業的經營利潤提高做了一個很好的鋪墊。當然2019年社保有一個很大的變化,就是社保稅務改革,那麼以後的社保由稅務開始徵收,所以說就要求園所在的企業單位按照員工的一個總數和員工本人的工資標准來購買社保,實際上這樣一個改革又無形中增大了企業的一個繳費壓力,因為很多企業單位他之前並沒有按照員工的本人工資標准來繳納社保,那麼這樣一來,如果要按照員工本人工資來繳納社保的話,就增加了企業和員工方向的一個購買社保的費率。那麼相應的我們如果提高個人的一個繳費,實際上到手的工資不但不會增長,而且還會減少。
F. 為什麼降低社保繳納費用,而不是減輕企業稅負
降低社保繳納比例不也就減輕了企業負擔嗎?這與減稅有區別嗎。
有人評論我的回答:當然有區別, 從個人錢袋子拿錢給企業,和從郭嘉拿錢給企業能一樣嗎?
回答評論者:你對降低社保繳納費用理解有誤,降低的不是個人繳納部分,而是企業繳納部分,如:醫療保險與生育險合並,只繳納10%,個人負擔2%不動,這樣就給企業至少降低了繳費2.8%,生育保險減去了0.8%。工傷保險過去不分企業性質一律按2%繳納,現在細化了,做高危企業1.7%,最低的企業0.7%,你說一樣不一樣。
G. 企業降低職工的社保繳費有告知的義務嗎
如果你碰到這種情況的話,首先可以到你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會幫你進行協調。而如果用工單位強制對你進行內退,或者你和用人單位產生了勞動爭議的話,建議你同時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
H. 如何降低企業負擔社保費用
社保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
但為了降低社保負擔,可以適當勞動者的繳費基數。基數越低,繳費越低。
但如果太低,社保局會查的,最好在中等水平,有高有低最好。
I. 如何降低公司承擔的社會保險成本
國家的社會保險法,是社會保險的基本大法,公司應該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嚴格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依法必須繳納的費用,該繳納多少,就應該繳納多少,在這個法律面前,沒有降低繳費的規定。自然成本也不會降低。
《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