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要我簽一個《員工不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具有法律效應嗎。
簽了字的承諾書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不過這承諾書不要簽,這是公司在推卸責任!新勞動法規定,公司是必須要為員工購買社保的。
Ⅱ 單位不交社保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可以的,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是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Ⅲ 停止社保不交了申請怎麼寫
如你是單位給你繳納社保這自己是不能停止的,勞動合同法要求單位必須給員工上社保這是強制的
如你是個人在相關人才社保所上的社保,一般你停繳費自動就停了
Ⅳ 如果員工自己申請不買社保,單位是否可以不幫員工購買
如果員工已經辦理了新農合等農村社會保險,單位可以不再給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是單位必須能夠拿出他們確實辦理了相關社會保險的證據,不然過不了勞動局的年審關,利用家庭困難作為單位不給員工辦理社保關系的理由是法律上不認可的。對於已經辦理農村社會保險的人員,單位可以給一定的補償金 對「問題補充」的回答:農村戶口的員工辦理農村社會保險關系的憑證復印件可以作為證據。城鎮戶口的員工不能辦理農村社會保險
Ⅳ 員工自願申請不買社保 ,公司需承擔責任嗎
可以讓員工寫放棄社來保聲明,可以減少自風險,如果員工之後要求補交的話,用人單位也要補交,但是產生的滯納金可以讓員工承擔。
聲明書
本人: (身份證號碼: ),於 年 月 日入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公司曾多次向本人告知應按法律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但考慮到本人自身的實際情況,本人自願放棄購買各項社會保險。
為此,本人聲明如下:因本人放棄購買社會保險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本人承擔。如因公司未依法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而致使本人遭受損失或者本人可以得到任何經濟補償的,本人亦自願放棄追討權利。另外,如造成公司損失的,本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
聲明人:
年 月 日
Ⅵ 員工自願申請不買社保 公司需承擔責任嗎
公司需要承擔責任。
Ⅶ 員工申請不繳納社保,有法律效力嗎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內書或者單容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Ⅷ 員工簽屬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員工簽屬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國家對企業及勞動者的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屬違法,單位對於包括不為員工繳納社保費、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不繳納社保費。
代之以現金補償、試用期滿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費、與勞動者協商選擇參保險種及繳費基數等做法,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於勞動者自願申請不購買社會保險,造成無法享受相關的社會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勞動者自願申請不購買社保行為不能對抗國家的社保徵收制度。作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和直接從勞動者工資上扣除個人應繳部分具有法律依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自願申請不購買社會保險造成無法享受相關的社會保險待遇,不應由其承擔來抗辯,是不成立的。
(8)員工不交社保申請擴展閱讀:
第九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助組成。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助。
第十三條 個人賬戶的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參考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和物價指數確定記賬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Ⅸ 不交社保申請怎麼寫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
單位名稱:宿遷市來此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簽訂勞動合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請不購買社保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進入來此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後,成為該公司正式員工,現就本人有關社保購買事宜作出如下申請和承諾:
一、本人作為公司正式員工,由於不願意繳納社保中心應繳納的社保款項,自願要求公司不要為本人在就職期間購買社保,以300元現金補助形式發放於工資中。
二、本人承諾因公司按照本承諾書要求未為本人購買社會保險的,因此而導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和責任完全由本人承擔,給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有損失和法律責任一律與公司無關,一切後果自負。
三、本人在作出承諾書後,不得在事後以公司未為本人購買社會保險為由要求與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擔經濟補償金。
四、本人簽訂此承諾書完全出於自身真實意願,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申請人簽字並按指紋:
日期:年月日
(9)員工不交社保申請擴展閱讀: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Ⅹ 員工申請不交社保聲明有效么
1、目前抄繳納的社保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並的。
勞動法規定,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辦理社保。如果單位不給辦理是違法的,如果你自己不需要繳納,你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繳納社保」申請書,將來你在這個單位再想要繳納社保,單位也會以你自動放棄社保申請書為由拒絕辦理,不參保辦理社保,是你自己的損失,將來就無法享受到按月領取退休待遇。
2、如果你在北京繳納社保,是可以重新辦理社保帳戶繳納社保的。
你在上海繳納的社保,中間斷繳的社保,你不可以申請補繳,你可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的任何時候,你都可以前往上海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移帳戶到現參保地社保帳戶合並,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3、社保是繳納年限越長,繳費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