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稅減免政策,有具體文件嗎什麼類型企業可以減免社保稅
還沒實施呢吧?敬請期待吧
❷ 深圳中小企業社保可以免交嗎
任何企業或個人社保是不可以免交的,政府有補貼或扶持政策發展中小企業,但不可能免交社保,這樣社會保障局會大亂。
❸ 公司最近免交 社保 但職工後面需要補交這幾個月嗎
目前沒有這方面要補交的說法,而且要補交也是公司補交,不會要求職工個人補交,這個政策是國家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定的,無特殊情況國家應該不會要求補交的。
❹ 減免企業社保費,是不是意味著企業不用再給員工繳社保了
減免企業社保費,不是意味著企業不用再給員工繳社保了,而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暫時部分或全部減免社保企業繳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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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
免——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徵,免徵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湖北省可以將免徵的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
減——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徵收,減征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
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❺ 可否具體介紹一下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執行期限
各地的減免政策統一從2020年2月開始執行,不得延後執行,終止月份按各省份具體實施辦法執行。各地確定的減免政策執行月份要連續連貫,執行期限的合計月數不得突破11號文件規定的上限。具體來說,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徵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可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減征期不超過3個月,也就是說減征政策可以執行到4月份。湖北省對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
各地的減免政策要嚴格界定為費款所屬期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補繳減免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免政策終止後的社會保險費,均不屬於此次減免政策范圍。
❻ 2016年公司社保可以免交嗎
一、2015年社保費繳費時間2015年7月1日之前的按照2014年標准執行,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按照新的標准執行。
二、按照規定,參保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個人實際工資總額為基準,若高於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高繳費基數按不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上限;若低於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低繳費基數按不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下限。
三、繳費基數確定的原則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4年度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平均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准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准(不含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核定。
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以當地社保局公布標准為准。
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編制外職工繳費基數和費率同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醫療、工傷保險的有關事項另行文通知。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除原繳費基數在今年繳費基數的核准范圍之內並繼續保留原繳費基數,或原繳費基數低於今年繳費基數並願意按繳費基數下限繳費兩種情況可免於申報,由經辦機構統一調整外,其它情形由本人按企業參保人員的方法自主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