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是根據員工在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資收入所得到的月平均數來確定的,剛進公司的新員工是以員工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的。而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消費基數是每年的7月份,參保單位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申報的。參保單位在申報繳費基數之前,是要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的。
員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1)社保基數怎麼核定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
B. 社保基數怎麼算
一般以一年度本人工資的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C. 社保基數是怎麼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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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每年統計局公布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然後社保局根據這個標准,來核定當年的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標准。
養老保險一般是參照省廳公布的上年度社平工資。
醫療及其他的參照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資來定。
D. 社保基數核定怎麼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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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對於江蘇的財務、會計、行政人員而言,每年的3/10前夕都是遞交社保年審資料的時候,但是每年都在會計群裡面詢問,到底要交哪些資料啊,U盤要拷貝什麼啊,又少帶東西去了......現在把我這兩年辦理社保年審的操作流程記錄下來,把經驗分享給大家。下面以今年2016年辦理的流程為例。
2016年的元旦後,就可以抽空去當地社保局拷貝「年度結算年度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及人員明細」電子文檔。記得帶上U盤。
拷貝空白文檔,到3/10左右,時間還早,可以充分准備。
所需資料為:
1、2016結算年度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拷貝數據並經職工本人簽字、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單位公賬)
2、2015年度資產負債表(年報)
3、2015年度利潤表(年報)
4、2015年度勞動工資年報(1-12月份職工工資匯總表)
以上資料一式兩份,都需要加蓋公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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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准備齊全後,U盤還需要拷貝好「2016結算年度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這個文檔,裡面需要填寫相應的數據。一並帶到當地社保局,工作人員會幫忙上傳到他們的年審申報系統。這樣就完成了年度的社保審計工作。
在社保網申報社保基數核定的方法是:一、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錄入本單位參保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已辦理過「四險」和醫療繳費中斷的人員可勾選「減員標識」不再申報繳費工資,單位須錄入本單位所有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後才可提交。二、參保單位於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繳費工資申報結果,對於申報不成功的人員可查詢不成功原因並重新申報。三、參保單位在查詢反饋結果同時可定製查詢本單位月均工資為空或0的人員,於次日查詢反饋結果。
E. 社保基數什麼時候核定,如何核定.
北京市社保基數每年3月初到4月初核定基數。
打開社保軟體,
1、打開「工資核定」菜單下的「工資變更」界面-在「業務年度」中錄八「2011」--選出「單位名稱」--點擊「查詢」-「參加醫療人員列表」中會出現本單位所有醫療在職職工的信息(農民工除外,不用核定醫療繳費基數);
2在「申報月工資收入「欄內輸入職工實際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精確到個位)--全部輸完後,請核對總人數和工資總額,確認無誤後--點擊「全部選擇」--點擊「保存」,出現提示信息後,點擊「確定」;
3、點擊「全部選擇」--點擊「工資導出」,在彈出的「另存為」對話框內選好文件保存路徑,「文件名」是系統自動提供,不要自行更改文件名(文件名一旦更改,社保中心將無法接收數據),--出現提示信息後,點擊「確定」--點擊「保存」。醫療基數核定導出的文件格式是EXCEL表,文件名格式:20112210+本單位社保號;
核完醫保後,在同一窗口右邊有一「四險人員」,點擊後進行四險人員工資基數的核定。
在如有本市農民工和外地農民工在四險人員列表中申報月工資收入為空,需手工為其錄入申報工資;四險、醫療身份證號不一致人員,四險申報月工資收入也可能為空,需手工為其錄入工資基數,其他操作步驟同上2、3的操作步驟。
4、分別列印出四險和醫療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在四險申報月均工資收入\檔次(元)後空白處,請每位職工對人繳費工資基數進行確認並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員字。(如單位需要留底申報表可列印兩份)
需要注意的是四險基數核定導出的文件格式為XML格式,而醫療基數核定導出的文件格式為Excel表,將兩個文件同時保存在U盤中,分別進行醫療和四險基數的核定。
工資基數不能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否則核定表有可能不能保存。
F. 社會保險基數核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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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雙基數政策是指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分別申報核定,即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額。
G. 簡答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與核定的具體流程
社保基數如何核定
社會保險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1)繳費單位以本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作為當年7月至次年6月期間的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全部參保職工同期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2)繳費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當年7月至次年6月期間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超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社保基數如何核定
社保繳費基數核定辦事指南
申請條件
1、《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2、繳費單位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和每年年初,必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應繳費人員名單和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並依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時間,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數額。
辦理材料
社會保險基數電子表格、職工社會保險基金花名冊(與電子表格一致)、上年度統計申報和上年度12月份會計憑證(含職工工資表)。
辦理時限
以市調整基數文件規定時間為准
辦理流程
經辦單位於基數調整文件規定日期攜帶U盤至征繳中心拷貝本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電子表格,單位將新基數錄入到電子表格中,列印並加蓋公章,連同修改後的電子表格、調整基數文件中規定的其他資料交至征繳中心辦理基數調整。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後,對符合規定的當場辦結,對不符合規定的,要求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