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春市最新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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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5檔,分別是上年度社評內工資的容60%、80%、100%、110%、120%.2016年度長春市社評工資為5579元,2015年度社評工資為5087元。2017年繳費基數為5087*1.1=5596元
Ⅱ 長春社會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是多少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專上限和屬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並按政策實行保底封頂。繳費基數最低不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高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為個人繳費基數的8%,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單位繳費基數的20%。各地的經濟水平發展不一,所以繳費基數也是不同的。
Ⅲ 2020年長春社會保險單位員工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2020年職工以上年來度本人月自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當年1月至6月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時,統一使用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簡稱「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55339元的300%、60%核定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上、下限,分別為13835元、2767元,申報工資低於2767元按照2767元核定,高於13835元按照13835元核定,介於上、下限之間的按照申報工資核定。
2020年7月1日起,核定當年7月至12月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時,統一使用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的300%、60%核定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上、下限。職工個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核定周期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Ⅳ 2019年長春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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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是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當本人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時候,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也就是說,只有職工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情況下,才可以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Ⅳ 長春市的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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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長春社保繳費基數/比例:
基數:2314元,
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醫療保險:單位繳7%、個人繳2%
失業保險:單位繳2%、個人繳1%
工傷保險:單位繳0.5%、個人繳0
生育保險:單位繳0.7%、個人繳0
公積金:單位繳5~20%、個人繳5~20%
長春市社會保險對外咨詢服務熱線86012333
Ⅵ 長春市個人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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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6﹞41號)規定,長春市本級(九台區、雙陽區按照屬地標准繳納)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0%的300%、60%為標准,核定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的上下限。
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上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10%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也可以選擇上述標準的120%、110%、80%、60%為繳費基數。
(2018年長春市本級使用的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0%是61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