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般納稅人單位部分社保減免,個人部分怎麼繳納
個人部分仍按原來的口徑計算交納,金額不變,單位代扣代繳。
B. 社保免徵是什麼意思
社保免徵的意思就是不用某些人交社保了,這個費用有國家承擔
C. 社保免徵什麼意思
意思是: 社會保險可以暫時免徵收。
D. 北京中小微企業2至6月社保單位繳費免徵是真的嗎
北京中小微企業2至6月社保單位繳費免徵是真的。
3月8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北京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明確自今年2月起,本市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這一政策將惠及全部參保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預計全年將減負500多億元。市社保中心同時印發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辦理緩繳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辦理流程。
1、大型企業三險單位繳費減半
對本次國家制定出台的社會保險費用階段性減免政策,本市將頂格執行。在2020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均減半徵收。也就是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由16%調整為8%,以及由0.8%調整為0.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現行費率的50%計算。三項社保費用個人繳費部分不減。
2020年2月至6月,對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特殊類型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將全部免徵,個人繳費部分不免。
需要提醒大家,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中,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及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這三類單位(人員)應繳社保費將按照正常的業務流程扣繳。其中,因春節假期調整和疫情影響,未成功扣繳1月社保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包含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無須申請,均可以延長至3月底繳費。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間出現因繳費不成功導致繳費中斷的人員,可以補繳,不視為斷繳。
2、企業類型劃分無需用人單位操作
據了解,為提升服務效率,符合條件的企業無需申請,自動享受減免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將協作配合,以統計和稅務數據為依據,共同做好企業類型劃分工作。部分無法劃型的企業,將依據參保人員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進行類型劃分,無須企業進行操作。
企業可於3月9日起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查詢適用減免政策的情況。如果對劃型結果有異議,應在3月底前向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變更申請,同時提交2019年本單位所屬行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2019年12月實際從業人數等材料,按規定進行復核確認。
原則上,參保企業類型一旦劃定,政策執行期間不做變動。
E. 上海社保免徵是真的嗎
國家對部分企業單位繳費部分進行減免。與個人參保或者職工個人繳費無關。
F. 找公司代繳的社保 單位免徵部分沒有給我減去 我可以讓他們退回來嗎
你這個代繳是什麼意思呢,是代繳公司也出錢,還是你只掛了名,錢全部你出呢,如果你出的話單位免繳納那部分確實不應該收的
G. 關於社保免徵的問題
響應國家的號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遵循自願的原則。針對一級,二級殘廢,以及貧困人員,低保人員,特困人員,等特殊人員,國家給予相應的政策,免交養老保險費用。
H. 民辦非企業單位能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8號)第二條規定,此次出台的三項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范圍包括各類中小微企業。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可減半徵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范圍包括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湖北省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范圍包括各類大中小微型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
因此,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享受減免社會保險政策,湖北省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可減半徵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湖北省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I. 社保免徵單位那一部分,對公司投標業務有影響嗎
沒有影響。免徵是國家政策,保護企業的一種措施。
J. 本次社保免徵一般納稅人企業可以享受嗎
一般納稅人不得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減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