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按企業總人數百分之幾參買社保
你好:
我明確的說,沒有這個規定。
企業必須按照實際人數向社保局申報實際工作人數。
如果有些企業像你說的那樣按照比例申報企業人數,肯定是違法的,可以向社保局舉報,社保局會核查的,發現問題會罰款並責令改正的。
現在部分企業不按照實際發放工資給員工繳納社保,這種現象到比較普遍。社保局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進行認真核實。
❷ 單位應該參加社保的人員總數有規定嗎是按工資總額還是按員工人數的比例來確定參保人數的
人員總數沒有規定,如果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企業交社保人數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❸ 單位繳納社保有人數要求嗎,是全員都得交,還是有最低的比例呢
單位繳納社保是全員都得交。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
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3)企業交社保人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❹ 新公司成立,給員工辦理社保,有人數限制嗎
剛成立的新公司,社保開戶沒有規定最低人數。
用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企業交社保人數擴展閱讀:
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❺ 交社保的人數多少和公司的業務不好有系嗎
沒有任何關系
只要是形成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為勞動者參加社保五險,否則違法會被處罰的
❻ 公司繳納社會保險有人數限制規定嗎
公司辦理社會保險沒有人數限制。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每年7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❼ 請問按企業總人數百分之幾參買社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沒有按企業總人數百分之幾的專參買社保規屬定,只要是入職30天內,應該為職工繳納社保。
員工入職30日內單位須申繳社保
11月1日起施行的《社會保險(放心保)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指的是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❽ 社保申報企業從業人數和繳納社保人數一樣嗎
企業申報了從業人數,那就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社保,所以社保申報人數和繳納社保人數應該是一樣的,如果不一樣,說明企業是違法。
❾ 社保人數對公司納稅
工資表的人數必須和社保相同或者多一兩個,多太多也不好,不能低於社保人數,工會經費是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所以人數多工資總額高,經費也就多。稅額要看你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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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企業公司在社保里參保人數是按照什麼來計算要求的
工資發放表。
單位參保,需要在單位注冊地社保局進行申請,需要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登記表》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地稅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參保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等材料。
(10)企業交社保人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