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社保單位如何補交社保
一、非深圳戶口,不能以個人名義補交深圳社保,需要通過掛靠公司來辦理社保補交,正常途徑,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你補交社保是做什麼用的,買房補交的社保是不行的,因為補社保只能補養老的。
三、若需要補交,可以代理公司他們補交社保的途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❷ 公司補交社保怎麼麻煩。能說明一下嗎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
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
1、單位版法人代表權身份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
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攜帶:
1、公章;
2、《職工申報表》;
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
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才能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向前補繳。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❸ 個人怎麼申請公司補繳社保
一般情況下,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足15年的人,大多可通過一次性補繳的方式予以辦理退休,但自從2016年後,這類情況就很少出現了。
這是因為自2016年開始,基本已經叫停了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補繳的政策,也許存在個別小地方還保留這種方式,但基本上大面的城市已經不可能這樣操作。並且今年以來,這種情況更加不可能了,因為再次嚴控了。
雖然不能一次性補繳,但想要辦理退休的人也不是沒有辦法,這3種方式可供操作:
第一,繼續繳納社保,到符合退休條件,然後辦理退休。
第二,因單位原因造成的社保未繳,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如果過往有工作,但沒有社保的繳存記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第三,對於有經濟實力的人來說,可以找一個單位幫忙代繳,比如人人保這類的正規代繳公司。
❹ 社保補繳怎麼辦理
一、補繳條件:
1、當復地戶籍或制外地非農業戶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社會保險賬戶在本地
4、社會保險賬號處於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補繳材料: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其碰咐他相關材料。
參保單位填寫《城鎮職工醫療察咐保險補繳申請表》,附職工勞動合同復印件、工資表等資料交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4)社保公司怎麼補交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後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
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敗吵純,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❺ 斷掉的社保怎麼補交
第一要看你中斷的時間長短,一般一年以上的很難做補交;如果中間是因為換工作的關系,中斷3個月以內的我想是可以補交社保的。補交社保的方法:建議找專業做社保代繳的公司進行社保補交,當然你也可以委託所在的公司給你補繳之前的社保,就看公司願不願意,費用得自己承擔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如何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專足,並自屬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和公積金現在都是國家強制繳納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就算是確有困難的單位也只能是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但是絕不是不繳。
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或公積金違反了國家規定,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舉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❼ 社會保險公司如何補繳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5.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