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每月交的社保600左右,都屬於個人所交對不對
對的,個人所交
2. 我來公司一年現交社保第一月個人交600公司交500合法
以五險一金為例:
社保繳納是按個人工資來算。
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內你繳納容21%,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3. 社保每月公司扣我六百多公司給繳了嗎
1,單位交納社保,個人承擔10%左右。
看你的,達到22%。
建議你帶社保卡去社保中心詢問一下。
2,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在當地社會保障網上可查。也可試試。
4. 假如工資5000,社保公司交1000,個人交300,公積金公司交600,個人交600,請問給員工的工資該是多少
對,員工工資=實際工資-《個人五險部分300元+個人公積金部分600元+個人所得稅0元(不給報稅或者個稅零申報的情況下)》=4100元。
如果社保和公積金做的是公司對公戶自動扣款,那麼這個員工一個人就是從對公戶扣2500元。其他福利、開銷不算,這個員工在公司成本合計=工資4100元+社保1300元+公積金1200元=6600元。
5. 交五險一金,自己交600公司應交多少
具體的社保構成比例為:
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這么算下來,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21%+9%+2%+0.5%+0.8%=32.3%再加上住房公積金的11%,就是43.3%.
你的工資乘以這個系數就是公司要給你交的了,你自己交的就是上面你應繳部分系數的和加上公積金應繳系數,乘以你的工資了。
6. 公司上社保,工資4800,老闆說讓我自己出600,合理嗎,公司應該給我上多少錢
首先明確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同時也是勞動者的權利,就社保構回成而言(重點談養答老保險)它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用人單位所承擔的部分是按照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它有兩個賬戶:單位繳納的部分是大頭(進入統籌),個人賬戶里是小頭(這筆錢將來會返還與你),兩項合計約占人工成本的近一半,也就是單位在給付你工資的同時,還要繳納該工資數額的近一半進入統籌。
至於公司與你協商按照現金的形式發放,這樣辦法不可取:
一、對員工不利。勞動者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只能按照個體工商戶的標准基數,單位本應承擔的部分縮水了,社保本身的福利性無法體現,更影響到你退休後所享受的待遇標准。
二、一旦發生工傷傷害,《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賠償責任)會因為未繳納社保而全部由用人獨立單位承擔,前提是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此舉十分冒險。
有時間看看《勞動合同法》《保險法》《工傷條例》等法律規定吧。
7. 2019年 社保方面公司要求職工交600多,公司交200多,這樣合理嗎
肯定不合理啊,社保繳費的個人部分和單位部分都是有規定的比率的,都是個人繳費少,單位繳費多的,這個也是能清楚查到的,你可以查當地的社保,個人賬戶裡面有多少錢都是可以查到的。
8. 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而是給600元補貼這合理嗎
你好,我也是武漢的
,只要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就必須繳納,這個是強制的。個人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如果發生生育和工傷是報不了的。
望採納謝謝
9. 購買社保,公司與個人各出費多少
社保是與工資相掛鉤的,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生育保險(0.8%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單位0.5%-1.6%全由單位承擔)。因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區承擔的比例有所不同。
養老保險:公司1680*20%=336 ,個人1680*8%=134.4;
失業保險:公司1680*1%=16.8, 個人1680*0.2%=3.36;
工傷保險:公司1680*0.25%=4.2,個人0;
生育保險:公司1680*0.8%=13.44; 個人0
醫療保險:公司2521*10%=252.1,個人2521*2%+3=53.42。
綜上:社保公司交多少= 336+16.8+4.2+13.44+252.1=622.54
社保個人交多少= 134.4+3.36+53.42=191.18
(9)公司買社保個人600合理嗎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發展狀況
步入2015年,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准。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社保繳費基數,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社會平均工資存在虛高成分,並不能完全反映出社會群體平均收入的真實情況」。因此,社保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勢必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如何平衡好參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統籌考量,拿出相應的配套措施。
其一,降低社保繳費率。眼下,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36.6%,個人為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在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來大幅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無疑將進一步加重繳費負擔,影響參保熱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其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數據顯示,目前社會保障支出占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西方國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國家比例也在20%以上。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須調整我國的財政開支結構。各地不能只盯著公眾的社保繳費基數,更應承擔起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強保障體系。
其三,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後,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交的錢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沒有同步增加,2012年廣州曾打算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但根據方案,廣州居民繳納的醫保費用提高50%—108%,居民醫保報銷待遇卻只增加5%。這引發公眾強烈質疑,調整方案隨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多少,對養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語焉不詳,自然難以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其四,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的同時,有關部門還需開動腦筋,通過多元化投資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眾的養老錢、救命錢白白縮水。
應該看到,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參保人必須先履行繳費義務,再享受待遇。無論從社保制度良性發展,還是從提升保障水平來說,適當調高繳費標准或是大勢所趨。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制定一攬子方案,多項措施齊頭並進,讓公眾繳得明白、繳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