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單位如何補繳社保
單位補繳社保申請書一:
我單位職工xx性別:x家庭住址為:北京市順義區xxxxxxxxxx戶口性質為:xxxx身份證號碼為:xxxx。於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單位從事xx工作,是我單位職工。
由於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我單位沒有為其繳納xx年xx月至xx年xx月的養老保險,現及時發現,特此申請為該職工補繳xx年xx月至xx年xx月共計xx月的養老保險。
組織機構代碼:xxxxxxx
單位經辦人: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單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單位補繳社保申請書二:
我單位職工:xx性別:男
戶口性質為:農村身份證號碼:3411xxxxxxx
於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單位從事工作,是我單位職工。由於xx原因,我單位沒有為其繳納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的養老保險,現及時發現,特此申請為該職工補繳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共計x月的養老保險。
組織機構代碼:
單位經辦人:聯系電話:
單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補繳社保申請書三:
我單位職工**性別:*家庭住址為:北京市順義區**********戶口性質為:****身份證號碼為:****。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單位從事**工作,是我單位職工。
由於********************原因,我單位沒有為其繳納**年**月至**年**月的養老保險,現及時發現,特此申請為該職工補繳**年**月至**年**月共計**月的養老保險。
組織機構代碼:
單位經辦人:聯系電話
單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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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公司如何補繳員工社保
公司補繳員工社保需要的資料:
1、填報《社會保險人員補繳申報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補繳期間的職工勞動合同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補繳期間的職工原始工資表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補繳期間含工資發放情況的原始會計憑證(裝訂成冊)。
需要補繳的費用=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滯納金+利息。
注意事項:
1、辦理業務時提交的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表格中單位經辦人、負責人及日期均需填寫完整。
2、用人單位申報涉及或包含非當前繳費年度內月份的漏繳少繳社保補繳時,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審核。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㈢ 單位給員工補繳社保最多能補多少年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時候,辦理一次性補繳的,之前沒有社保帳號,也是不能補繳的。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
㈣ 單位補繳社保和個人補繳社保一樣嗎
例如在北京,社保中斷了,補繳只能由單位申請。如果是單位的原因造成斷繳,可以由單位申請補繳,這裡面不限時間。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的,比如辭職了,後期有了新單位,可以讓新單位為你補繳,但是補繳時間不能超過3個月。
但是,大多數單位都會拒絕你的補繳請求,因為你的斷繳不是新單位造成的,而且還有多出一筆滯納金。
很多人會想當然的認為,補繳只需把原本要繳納的費用補齊就,事實上,補繳是要加收利息和滯納金的。根據規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分險種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即補繳日期為2011年7月(包含)之後的保險費時,按照補繳金額分險種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㈤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或給予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5)單位補繳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㈥ 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拿出你在未繳費社保期間的在崗證明,有什麼聘用或者發工資證明。補社保訴求就找社保局稽查科,監督社保購買的,沒問題。
不是你不想補就可以不補的。哪怕事業單位。社保局會給單位電話,後續就看你真的要補社保還是要錢了。
㈦ 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請問補繳有沒有時效
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不存在時效限制。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7)單位補繳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時候,辦理一次性補繳的,之前沒有社保帳號,也是不能補繳的。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