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0年疫情期間職工社保單位從1-6月份還沒繳費,住院能報銷嗎
可以報銷,因為單位那一部分是國家減免了,而不是單位不給你交,減免到2020年12月為止。
㈡ 社保疫情期間斷交調去新公司怎麼補回
在原單位或新工作單位,補交社保都可以,現在系統都聯網,只要你補交了系統都能查到。
㈢ 北京疫情期間單位緩繳社保到規定時間還沒繳個人有何影響
屬於個人繳費的,這兩三個月不交,影響的僅是累計繳費年限的減少
但醫療保險有一定的時效性,最好不要斷繳超過三個月,萬一在這期間生病住院還是很麻煩的
對於單位繳納的社保 國家是給予減免或緩交的
因此,這段時間斷繳的社保在疫情結束後是完全可以補交的,即使不補繳,只要疫情過後繼續繳費,也不影響今後的社保待遇
㈣ 疫情期間單位說不能補2019年以前未交的社保是真的嗎
我認為可以補。
如果有社保糾紛,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㈤ 退休人員疫情期間出院結算發現停保,疫情期間社保局無法交醫保,單位補交後影響結算嗎!
單位補交後,醫保中心系統里就能顯示該退休人員的醫保己交,你可以去醫院結算醫療費了。
㈥ 疫情期間社保繳費延期嗎
在疫情期間,社保減免政策體現在五個方面,第一,對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收部分時期的養老,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中小微企業占企業總數的很多,在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等方面都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政策實施後,將免徵中小微企業在養老,工傷,失業三個險種的社保費。
第二,對大型企業,各類社會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減半徵收部分時期的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符合條件的地區減半徵收部分時期的職工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繳費部分不享受減免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及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
第三,用人單位享受減免政策後仍然無力為職工繳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的,可延期繳納,延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辦理補繳。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也可同時延期繳納。
第四,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
第五,確保參保人待遇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單位免,減,延繳的影響。為了方便企業,實施免,減,延繳政策採取免填單,免申請的自動享受方式,同時推行社會保險公共服務事項不見面辦理等措施。
在疫情期間,各個地區採取了不同的社保緩交政策。具體內容可以通過登錄相關地區網站或者新聞報道等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