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職後原單位社保沒有停掉,現在要我負責多交的全部費用
這是原公司的責任。在員工離職以後,保險就要停保。如果他們不停保,你就不用去繳納了,如果他們停保,你就讓現單位繼續繳納吧。不過我不確定你們那個城市這樣行不行,但是在我們這邊這樣是沒問題的。
㈡ 社保糾紛,離職後說多交了一個月社保,讓自己全付
其實這個問題很多單位都存在的,雖然說你上了一天班公司應該為你交保險,但社回保答法里沒有明確規定說員工離職後個人和單位要怎麼去承擔,只是說個人應繳和單位應繳。你可回公司協商,一般情況下一個月未做滿都是由員工全部承擔。希望能幫到你
㈢ 離職了公司多交了二個月社保要我自己全額承擔嘛
繳納社保是好事,個人部分可以自己出,單位部分本來在職期間的是專由單位承擔的,但由於單位失屬誤導致多交的,是單位和個人協商解決的。不過首先要去社保部門查詢下個人社保賬戶,看是否確實已多交了兩個月的社保。確認後,再看自己想怎麼做了,否則是由財務負責償付了。不過單位收取的什麼質保金可能涉嫌違反勞動法
㈣ 離職後公司幫我多交一個月社保,
公司給你多交一個月社保,的確是公司虧本了。對你以後社保沒有影響,但是公司可以借口不給你停保,只要一直不停保,新公司就無法為你參保,這樣就有影響。但是原公司應該不會為了你這一個月而遲遲不停保,導致為你白交更多月份那麼傻吧。當然了,這也只是人事專員失職,未及時停保導致公司損失,所以應該想你填上這個費用他好交差吧。所以就社保來說,沒有影響,就人情來說,就看你怎麼看啦。
㈤ 上個公司在我離職後多給我交了一個月的社保,導致我現在的公司交不進,公司要求我各出一半的錢,怎麼辦
你說的這個情況可以這樣解決問題的,在你之前的公司多給你交了一個月的社保內的情況在你的原來的容公司直接把社保關系轉到現在的公司就可以了,你現在的公司是沒有任何理由的,還說什麼要求各自出一半的錢。根據勞動法規定凡事只要是入職人員事實存在著勞動關系的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繳社保的。所以你根本就不需要承擔一半的費用。
㈥ 公司給離職員工多交的社保可以計入離職後福利嗎
1,職工醫葯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
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
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後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
㈦ 員工離職,公司在離職後多繳納了一個月的社保,公司要求員工承擔個人部分和公司部分是否合理
一般情況下沈,這是屬於社保辦理人員工作失職,社保局也很難退還多繳納的部分。
這個就看個人了,如果想承擔,對公司來說那就太好了,如果不承擔,也不為過。
㈧ 辭職時公司多交了一個月的社保這由誰承擔
如果你及時辦理了辭職手續,那麼多交一個月社保應該是公司的責任。
㈨ 辭職後公司多交倆個月社保要自己全額承擔
具體什麼時候多繳的2個月社保、到底有沒有繳,需要弄清楚。以下假定企業已經給你繳了:
1、辭職後,因為公司失誤,造成給你多繳了兩個月,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這兩個月的社保費用需要由你自己全額支付。因此,公司讓你全額承擔,本身沒有多大的問題!
2、但這種事情,你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對你而言,因為公司雖然失誤,但總的受益人是你;對公司而言,雖然可以於法從你那裡追回已繳的社保金額,但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過失。所以,你可以根公司協商,只承擔部分。例如,生育、失業、工傷,可以不承擔,因為自由從業者不能夠買這三項,養老保險只承擔20%,這是自由從業者的額度。這是是比較公平的判決。如果單位肯做出進一步的讓步,你要主動接受;如果單位不肯讓步,自己又有時間,可以走勞動仲裁,最後可以得到以上公平的判決,但也只是少了幾十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