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勞務派遣公司應該給臨時工交五險嗎
派遣單位應該為派遣員工繳納社保費用。
派遣單位將員工派遣至用工單專位之後,派遣工屬和用工單位的正式員工一樣可享受單位給予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福利。在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約定之後由派遣單位繳納。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Ⅱ 臨時工不繳納社保,怎麼申報個人所得稅
臨時工,按照勞務費發放,勞務費雖然也是人工費用,但是和正式工的工資薪酬分開核算。勞務費的金額是不作為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的基數的,接受勞務的企業不需要為提供勞務的人提供社保。
但是這類員工提供勞務需要企業去稅局代開勞務發票,企業憑勞務發票入賬,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單月工資超過800就需要申報繳納個稅。
個人從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地方取得薪金或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合並所有工資,算出應繳稅額,再扣除代扣代繳額。納稅人應於每月7日前向稅務機關就兩處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自行納稅申報,並繳納補齊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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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處及以上工資、薪金收入納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第三十九條規定:「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稅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得的,同項所得合並計算納稅。」
可以理解,對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應當按照規定選擇並固定在任職、受雇的一地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Ⅲ 「臨時工」「勞務工」「建築勞務」交不交社保怎麼判斷是勞務費還是工資
目前這種情況你不用擔心。不管是臨時工勞務工或者建築勞務工。只版要和用人單位產生權了實質上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要給你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如果他們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役,或者把社會保險給你折現發到你個人的手裡。你可以先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他們沒有給你辦理參保手續。再到當地的稅務機關去投訴他們,因為目前社會保險繳費是稅務機關來進行的
Ⅳ 計時工,兼職人員,臨時工分別簽訂什麼樣的合同或者協議單位是否需要給繳納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勞務派遣:臨時工;
2、非全日制用工:兼職人員;
3、合同制用工:計時工。
這幾項是法規有作出清晰規定的幾類用工形式,首先,你要搞清楚,單位與個人有直接關系,還是與中介公司關系,與個人有間接關系,再來作出判斷。
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派遣的臨時工,公司需要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不需要和個人另簽訂,至於繳納社會保險,一般視用人單位的工種等在《勞務派遣協議》里約定即可。
非全日制概念:用工不超過4小時的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不用繳納社會保險,因為非全日制工不用提前一個月辭工,為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崗位空缺,需要公司自行承擔。
如果是合同制的計時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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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
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Ⅳ 臨時工需要交社保嗎
臨時工需要買社保。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版臨時工的稱呼,凡是與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
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
《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
Ⅵ 用人單位需要為臨時用工購買社會保險嗎
用人單位需要為臨時用工購買社會保險,只要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6)勞務公司招臨時工需要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Ⅶ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臨時工買社保么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臨時工買社保。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臨時工的稱呼,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7)勞務公司招臨時工需要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
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作為企業的HR,也需要及時為員工辦理社保。
《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Ⅷ 通過勞務公司找的臨時工需要購買社保嗎
沒有和臨時工簽合同,類似全勤的兼職,不受《勞動法》保護,自然不需要買社保。
Ⅸ 企業要給「臨時工」買社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