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年7月江西事業單位進社保,中年退休養老金人突出矛盾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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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⑵ 社保局事業單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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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下屬很多事業單位。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益類是指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分為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三類、生產經營類等,兩者不是一個層面的概念。參公單位由公務員侍鏈管理部門核定,公益類屬於機構編制部門分類。
置於你說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單位,各地情況都不腔純一樣,一般是衛計委或人社局下屬全供事業單位,非參公,但是根據新的社保改革方案,原醫保中心、社保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和新農合要整合為統一的老圓孫社保機構,為參公單位!
⑶ 機關事業單位社保改革
當然有了。。。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區別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簡單來講,我們看到的學校、醫院等這些帶有固定編制,和具備公益性質的社會機構,就是屬於事業單位范疇。
很多同學比較關注的是事業單位和公務員之間的區別,這需要從二者的整體特點上來看。首先,看二者的定位: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拔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事業單位考試目前尚無全國招考,多為全省市和縣級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公告招考。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公務員考試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
簡單來講,公務員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而事業單位則是輔助政府工作的一些單位部門,但都有國家指定的編制,享受國家的財政撥款下發工資或者補貼。在這里還要補充一個介於兩者之間的單位,也就是參公單位。
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單位的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但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
參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工勤除外)與公務員的區別,我們認為主要是人員使用的編制不同,公務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參照管理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現在公務員編制少,但是需要公務員編制的工作卻多,所以就有了參照公務員編制,其他的如工資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都是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由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和差額撥款單位,各政府委辦局都是財政全額撥款。
一般而言,就行政職能和福利待遇來講,整體上時公務員單位>參公單位>事業單位。但是也並不是意味著所有的單位部門都是這樣,其實和當地的財政狀況以及各單位的性質、事業單位的收益等多方面共同決定的。所有,不能片面的認為公務員單位一定會比參公或者事業單位更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復習請參考《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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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江西事業單位辭退人員社保問題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及自動離職參加工作後工作年限計算問題版的復函權
人辦函[1998]101號
雲南省人事廳:
《關於自動離職、辭職及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作年限計算問題的請示》收悉,關於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及自動離職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能否參照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5]104號文件規定進行處理的問題,經研究函復如下: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自動離職的工齡計算,仍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人調發[1990]19號)、《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人調發[1992]18號)和《國務院關於促進科技人員合理流動》(國發[1986]7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即:職工辭職和辭退前的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齡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自動離職人員的工齡從重新錄用之日起計算。原勞動部勞辦發[1995]104號文件對企業「除名」及「自動離職」人員工齡問題作出的規定,只適用於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不宜參照執行。
人事部
199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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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社保局以後會改革成純粹的事業單位嗎
按照國家現在的機構精簡方案,會改為事業單位
⑹ 2017年7月江西事業單位進社保,中年退休養老金人突出矛盾怎麼解決
為確保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新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平穩專銜接,對「中人」設立屬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百分之二十第三年退休的人員〈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31日〉發放百分之三十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百。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2014年所出的並軌文件、只是一個標准、從2014年10月1日起—2024年9月30日止。
⑺ 江西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要看你們抄單位的具體情況。如果以襲前屬於不強制參加企業社保、退休後公費養老,領取退休工資的事業單位,2014年10月起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之前按你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在編人員)視同繳納,即你雖然沒交,但視同你已經交了。如果以前屬於強制參加企業社保的事業單位,若單位沒交,應當補繳2014年10月前的企業社保,並自2014年10月起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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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江西省事業單位交社保查詢
網上查不到的情況下
可以直接到當地的社保局
進行查詢就可以了解了
事業單位的需要在內網查。
公務員暫時還沒有進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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