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按最低標准交社保是合法的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應該按實際工資足額繳納,如內果按當地最容低工資標准繳納,是不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因此,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之一。
所以,公司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B. 公司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繳納社保合法嗎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版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權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
C. 公司按照本市最低基數繳納社保違法嗎
1、單位按照上年度工資總額確定繳費基數上報,不能低於社保部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
2、仲內裁現在不受理社保容費爭議。即使之情受理時,也只管單位與個人是否繳納社保費,而不裁繳費多少的問題。
3、你可以咨詢下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單位這樣是否適合。
4、工資標准,你們發放工資是現金領取還是銀行代發。銀行卡明細應該可以證明你的實發工資數額。
D. 公司可以按最低工資繳納社保嗎
國家規定是不允許的。
社會保險中,各項費用是以職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新招用人員以第一個月工資或者勞動合同規定工資為繳費基數)按比例計算,並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繳納的。
E. 我們公司社保怎麼都是按最低標准交的,合法嗎
我們公司社保怎麼都是按最低標准交不合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5)公司按照最低繳納社保合法嗎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基數的計算方法:
以上一年度員工的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2、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
3、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
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F. 公司只按最低基數交社保合法嗎
涉嫌違法。未足額交納社保。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G. 企業可以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嗎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最低標准就是當地社平工資的60%。具體數量根據職工的工資水平發生變化:
第1情況、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第2情況、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第3情況、職工工資在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H. 企業社保按照最低基數繳納是否違法
企業給員工繳納社保,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費是不合理的,應該按照員工的工資比例進行繳費。
I. 工作單位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合法嗎
每年,各省市將公布上一年度城鎮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標准。總體而言,各省市將根據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社會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最低為60%,最高為300%。2019年5月,明確了降低社會保險率的國家綜合實施計劃,並將社會平均工資標准改為上一年所有城鎮職工的平均工資。過去,大多數地區是根據非私營單位工人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工資水平要高得多。例如,2018年,城市非私營單位的平均社會工資為6,871.75元,而私營單位的平均社會工資僅為4,131.25元。
例如,養老保險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8%,僱主承擔繳費基數的16%;醫療保險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2%,用人單位承擔6% ~ 10%;個人失業保險為0.3%~1%,僱主為0.7% ~ 2%。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需要由個人承擔,繳費率一般為2%~4%。事實上,有些地區根據雇員自己繳費基數的總和徵收社會保險費,而另一些地區則根據用人單位雇員的工資總額徵收社會保險費。在第二種方法中,只要確定工資總額,它就與工人的支付基數無關,這樣企業一般不會降低支付基數。企業降低繳費基數的根本原因是減輕社會保障負擔。畢竟,養老保險的總繳費率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總額的35%~40%。雖然有些企業說會用減少的開支來補償員工的工資和福利,但實際上他們有多少呢?只有企業自己知道。無論如何,不按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障費是違法的。工人可以向勞動監察或社會保障審計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