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公司必須要交社保嗎
新公司也是需要繳納社保的,可以沒有員工,但是必須開通社保賬號,公司法人的社保需要轉到新公司,之前的公司不會再繼續給及繳納社保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公司必須要給合夥人買社保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新設立的公司應該在30日內去當地社保機構登記開戶建立社保帳戶。並且在30日內給員工參保。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2)公司一定要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各項社會保險都是強制實施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遵守,按法律規定繳費。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沒有選擇的自由。只要你是在正規公司工作,作為企業的員工,是需要購買的。
公司法人也是屬於公司員工中一員,所以也要交社保,具體流程如下:
對於單位員工,通常都是以單位名義辦理社保繳納業務。對此單位相關參保辦理人員會根據即定的社保辦理流程進行,個人需要填寫社保申請書,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即可。單位對根據個人工資收入情況,按一定比例來繳納各位保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Ⅲ 請問企業現在必須給員工買社保嗎員工不願意買怎麼辦
員工不願意買社保,你也必須買,這是義務,沒有可選擇性;
用人單位需按法律規定為其員工購買社保,這是對企業的法定要求,如員工不願意購買,從法律規定上是不行;另外如果員工後續反悔企業還不需要要補繳未繳費月份社保,並且當時口頭承諾或者書面承諾均無效。
注意事項:
《勞動法》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Ⅳ 請問自己開個公司必須要給自己交社保嗎
(一)辦理社來會保險登記時,須出自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個體勞動者必須出示身份證件;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二)填報並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有關表冊。
勞動者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以辦理退休:
(1)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即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凡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Ⅳ 社保 公司必須要交嗎
勞動者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如果已經與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者又同時簽訂另外一份勞動合同的,給原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和後者用人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如果你想從事兼職,完全可以簽訂一個協議,來保障你個人的薪資待遇就行了,而不是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只有一個賬戶,不能同時交兩份的。讓後者公司把應當給你投社保的錢摺合成現金給你,不是更好嗎?
其實只要單位的人事部門到社保局根據你的身份證號碼查詢,就可以知道你的社保是不是在交,是由哪個單位在交。所以,你完全可以告訴後者單位,你的社保是在哪個企業繳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有規定公司必須給每個員工買社保嗎
法律規定,只要入職的員工都應當為其繳納社保,如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可以直版接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權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6)公司一定要買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一百零一條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