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不交社保,但本人在別的單位上了,可以起訴公司嗎
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30天內為職工繳納社保,如果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到勞動局直接申請勞版動仲裁權。如果情況是真實的,公司會被警告或者罰款等,並賠償損失。如果您現在在別的單位交的社保,但也可以把社保轉移到現在上班的公司。
Ⅱ 關於不在公司上繳社保(即五險),自己繳費用,到時生小孩是否可以報銷
不在公司參加社會保險,則個人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不能參加生育保險。所以不能用生育保險報銷生小孩的費用,但可以用醫療保險報銷一部分。
Ⅲ 在酒店工作不給交社保能否打官司
不合理。
深圳社保無論是否深戶,都可購買,只是深戶與非深戶在繳費標准上回有一定差別。其所說扣答88元(都夠個人部份養老保險了),更是不合理,只有繳納社保並正常扣費醫療保險後,才能享受醫療報銷(住院險個人才繳7.8元)。
目前深圳社保繳費標准如下:
養老保險:非深戶:公司繳納比例10%,個人繳納8%(共計:18%,繳費基數:1100--11682)
醫療保險(可選):綜合醫療保險:公司繳納比例4.5%,個人繳納2%(共計:6.5%,繳費基數:2336--11682)
住院醫療保險:公司繳納比例0.5%,個人繳納0.2%(共計:0.7%,
繳費基數:3894)
失業保險徵收標准(單位繳納)
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1%×單位員工總人數×40%(目前深圳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是3894的0.4%,即15.58元)
工傷保險徵收標准(單位繳納)
單位參保工資*0.5%
以社保法為依據,據理力爭.
但在勞資關系中,我們都屬於弱勢群體。而且一個公司的「文化」,憑一己之力,未必可改變。
所以在你爭取自己權益的時候,也要作好離去的准備。
Ⅳ 我們公司一位新員工在原單位的社保是非停交狀態,導致在本單位不能參保,可否在系統上的「調入」進行參保
他的社保需要原單位辦理減員停交後你才能辦理增員續保,你單方面無法操作。按常理來見他離開原單位後,原單位應該辦理停交減員,至今為辦停交,除了他與原單位有代繳協議外可能就是原單位人員辦事失誤了,這樣還會出現保險金的追討問題,還是先有他個人處理完畢在辦理續交手續最為保險
Ⅳ 注冊公司後是否可以在別的公司交社保
如果僅僅是法人的話,可以在原單位繳納社保,如果明確是公司員工的話就不行了。
Ⅵ 沒在公司上班又不是宜昌人可不可繼續自己交社保不是宜昌戶口外地戶口可在宜昌交社嗎
首先你要確定之前的單位已經幫你停繳了。
然後你本人帶著你的身份證原件到當地社保局辦理就行,社保人員會告訴你如何處理。
不需要帶其他東西,社保局會給份表給你填寫。
Ⅶ 我以前是公司交社保,現在公司沒有交社保,自己可以繼續交嗎
1、公司沒有繼續交的話,職工本人也可以續交的。
2、《社會保險法》第十內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容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Ⅷ 在外地交的社保沒有退又在本地交社保能不能交上
能交上,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即可。
以社保中養老保險為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規定:
1、第三條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2、第五條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①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②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8)可否不在本公司交社保擴展閱讀:
醫療保險的轉移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94號:
1、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後,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或其新就業的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並提供參保(合)憑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並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醫療保險轉移手續。
Ⅸ 自己可以要求公司不交社保嗎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的,必須強制性繳納的,雙方約定不繳納是違法的。
1、是不可以的,即使勞動者自己提出要求不交社保,公司也是不會照此做的,因為為員工購買社保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不購買社保單位就違反勞動法了。
2、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勞動合同。」
3、《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
(9)可否不在本公司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參考來源:網路 社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