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未繳納社保,住院自費部分由誰承擔
住院自費部分都是由個人承擔,自費部分不是已經說明了嗎,是由你自己承內擔的一部分,,報銷也是容按百分比的,很復雜地區,工種,級別等等來劃分標準的。至於你的七級傷殘鑒定是否正規,公司為啥不認同,你可問清楚再找解決為一辦法。
② 公司沒為員工購買社保現員工生病住院公司應承擔多少醫葯費
按照國家《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單位未及時為職工參保或違反以上法規和條例不為職工參加醫療保險的,那麼職工生病或造成工傷所產生的費用,企業全部承擔。
公司不交社保處理辦法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③ 如果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假如員工生病住院,能否要求公司賠償
員工生病住院和交社保沒有關系,是與醫療保險有關系的。
你可以要求他們報銷醫葯費,如果不給報銷,就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進行解決。
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在他那裡工作。
④ 公司未買社保員工生病住院公司有責任嗎
根據來勞動合同法規定源,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勞動者購買相應的社會保險。就你本案,因公司未能為你購買社保導致你無法享受社保待遇,你可以在醫院住院期間你應當可以享受的社保待遇由公司承擔責任,要求公司賠償。
其次,因公司未與你購買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繳,不同意時,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⑤ 急急!!!!單位未交社保,生病手術費用只能自己承擔嗎
應該算是工傷吧?你可以找單位給你報銷,如果不報,你可以找勞動局,看他們需要你提供哪些證明,證明你所在單位未給你辦保險。且不報銷,你只能試試看。畢竟我們是弱者!希望你能一帆風順!
⑥ 用人單位沒有簽合同,沒有買社保,現在生病可以要求賠償嗎
1,要求支付6個月工資作為未簽合同的單位責任。
2,因為沒有交納社保,該享受的醫保,應由單位承擔。
⑦ 員工上班突發疾病住院。公司不算工傷,公司又沒有買社保,請問公司應該付多少責任
本問題由法律直通車為您解答,【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版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權(1994)4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⑧ 工廠沒買社保,工人生病,工廠承擔多少責任
看員工是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沒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屬於勞動爭議。根據《勞動法版》第七十二條、權《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應當參加醫保而沒有參加,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當憑醫療票據由用人單位在醫療保險范圍內報銷。如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則不屬於勞動關系,屬於人參損害范圍。
⑨ 現在生病公司沒有交社保
如果是工傷,醫療費可以由公司承擔。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