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辭職後還可以投訴公司不買社保嗎
可以。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將會損害員工的勞動權利,一旦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之後,可能就因為沒有社保,就會影響工傷認定,甚至是傷殘鑒定。如果你的用人單位不給你購買社保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勞動者是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解除勞動合同的,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是需要根據勞動者的工資和工作年限來判斷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是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的,一般的勞動仲裁是一年,需要根據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的時候開始計算。
(1)公司沒買社保投訴有用嗎擴展閱讀:
投訴公司不買社保注意事項:
准備勞動關系證據材料。勞動者有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已經開立了社保賬戶了,勞動者要去投訴公司不交社保的問題,就應該及時准備勞動關系證據材料,常見的就是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材料,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工資流水是證明工資標准。
去公司社保繳納地社保部門投訴。勞動者有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已經開立了社保賬戶了,勞動者准備好證據材料後,就及時去公司社保繳納地的社保部門投訴即可,投訴的時候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證據材料原件。
⑵ 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投訴嗎
如果你掌握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的證據(比如工資條上沒有扣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記錄)可以到當地區縣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沒有給員工辦理社保關系繳納五險
⑶ 公司不買社保能舉報嗎
公司不買社保,屬於違法行為,請依法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3,可以匿名,舉報後能解決,舉報有功的話有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3)公司沒買社保投訴有用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⑷ 已經辭職了去投訴廠里不買社保有用嗎
單位沒有為員工辦理社保,都是屬於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盡快補充辦理,否則可以去社保部門舉報。
投訴時,可以收集證據,如工資卡、工作證明、員工證明等,以證明與單位的勞動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⑸ 公司不交社保該怎麼舉報
公司不依法給員工交納社保,建議先收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然後向勞動局或者信敏消社保局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滑知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⑹ 單位不交社保,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有用嗎
有用。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