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武漢市每月社保什麼時候繳費(單位交的那種)
1、按照20%的繳費比例計算,基本養老保險月應繳金額最低為420元,最高2880元。專
2、醫療保險月繳屬費基數調整為1500元,按11%的比例(含基本醫療保險10%、地方補充醫療保險1%)計算,同時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准繳納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合計月應繳金額170元。
兩項合計,最低月應繳金額從上年的579元提高到590元。
市社保中心提醒 ,已在各家委託銀行辦理委託繳費手續的靈活就業人員,從4月份起,由各家委託銀行自動按新調整後的金額進行扣款,其中養老保險月繳費金額按其本人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靈活就業參保繳費申請手續時所選檔次對應金額調整;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統一調整為170元,每月繳款截止日仍為25日。請廣大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注意市社保中心及江蘇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蘇州銀行、郵儲銀行各網點公告,在各銀行分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內預存入足夠的繳費金額,避免因金額不足造成扣款失敗,影響相關待遇享受。
② 公司社保每月幾號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時間每月5-25號,理論上這個時間都可以辦的,沒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2)公司交武漢社保是每月幾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③ 武漢社保每月幾號扣款(個人補交)
20號。(我的手機還沒有任何扣錢的信息),要與扣款銀行辦理協議,信息費每月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