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外派人員社保
1、只要分公司願意,當然可以按不禁止就可以的原則辦理。這必須取決於公司,因為單位繳納部分是單位出,單位當然也不會使用這些讓自己多出血的政策。勞動法規定的是單位和個人須繳納保險,因此只要單位辦理了就合法了,不是說要辦理2份分才合法。
2、不用繳納,因為是外派性質,相當於很少補貼的出差,因此不用繳納保險。如果因為成都有少量工資補貼,繳納社保,會形成在兩個地方領取兩份工資,辦理兩份保險的情況,這樣於法更說不通。並且成都的工資補貼很有可能達不到社保要求的工資底限。
3、成都的公司工資總額繳納保險沒有錯,但是否將外派人員列入自己的員工共花名冊並且據此繳納社保這是社保要查的,外派人員可以不進成都公司社保員工花名冊。
② 公司外派人員怎麼交納社保
你好!
要求公司照在上海交五險一金的方式補足金額給你!
再個人在戶口所在版地即工作地權武漢繳納社保和醫保!多出來的錢可以用(商業保險)來補足其它險種!
要不就只能在武漢找那些掛靠公司,類似皮包公司!買足所有的保險,但花費可能就高一點了!
我就只能想這兩種辦法了,不管怎樣都好!先叫上海公司補足錢再說!
③ 關於外派員工購買社保的問題
確實是一個較復雜的勞動關系,這種情況其實在很多單位都存在。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跟哪個單位簽合同,就應該由哪個單位為你購買社保,而社保繳納基數也是有明確規定的——你今年的繳納基數以你上年月均收入來確定。所以無論你在哪裡工作,你的社保繳納都已經以這個來界定。
A提出的解決辦法是現在大多數單位採用的辦法,現在醫保沒有實現全國聯保,這確實是一個很矛盾的問題。得看你自己怎麼取捨。如果是以個人來買社保,那肯定是和單位給你買是不一樣得。據了解,個人買是象套餐似的,再怎麼高,肯定不會有單位給你交得高。
如果是考慮利益最大化,並且不是長期在B地工作得話。建議還是在A所在地購買。如果長期在B地工作,在A所在地購買也未嘗不可,等到退休是可以轉回B地得,但這就會有醫療報銷上得不方便。
在全國醫保聯網之前,這個問題沒有兩全其美得辦法。
雖然我也不能解釋得很清楚,但是就身邊遇到這些情況得人,幾乎都選擇在簽訂合同得單位購買社保。
④ 關於外派國外員工繳納社保問題
勞動合同在哪兒就在哪上社保,要在你公司注冊所在地上。然後要為外派員工在國內購買海外的意外、醫療保險。公司還有精力的話,還可以在外派目的地購買部分保險給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