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不繳納社保
這樣不好操作啊,你可以主張你的權利,社保法也是支持的。「老闆不給我們上社會保險怎麼專辦?」針屬對這個曾讓勞動者最為困惑的問題,《社會保險法》賦予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必要的強制徵收手段,包括查詢用人單位存款賬戶,從用人單位存款賬戶直接劃撥社會保險費,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等。對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提醒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預期仍不繳納的,將被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貳』 單位原因 未能繳納社保 是否補償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要求,單位是必須給職工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用的。
職工可以憑勞動合同書到當地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繳社保費用。
投訴電話12333。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叄』 為什麼單位不交社保很普遍,卻沒人管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
這說明無論企業和員工這方面的意識都很淡薄,員工應該為了自己的權益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的。
『肆』 為什麼單位社保交不上
原單位社保未辦理轉移手續
應該是你離職後原單位沒有為你到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你要去原單位開具一份離職證明書,然後憑離職證明書去社保局列印社保繳納憑證,將憑證交給單位就能續繳了。
『伍』 單位不願意繳納社保怎麼辦
社保法現在已經出台了,按規定不管員工願不願意,單位都得為員工繳納社保。工人回不願意交,是怕答以後享受不到,其實醫保平時看病也要用到,還有就是工傷保險,這個事情說不好的,萬一出工傷怎麼辦?單位人事要向員工解釋繳納社保的必要性和好處,條件好的單位,提高點工資待遇,這樣相當於是替員工出個人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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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單位有哪些原因不給員工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要參加。
一、國家強制規定企業要為員工繳納五險是:
1、 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工傷保險
4、失業保險
5、生育保險等五險。
二、一金是:公積金。
如果發現其中一項未按規定購買,建議及時向社保局去投訴。
『柒』 單位不交社保
一,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補交社保,並給你1個半月的經濟補償。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38條離職,但仍需提前一個月離職,只有「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才可以隨時離職。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因此單位必須履行繳納社保的義務。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參照: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
3,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並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捌』 不繳納社保說明怎麼寫
XXXX(單位名稱):
本人因為已在其他單位購買了社會保險來/□經濟困難,無力承擔專自己應當承擔部分屬的社會保險費/□其他原因:
,故特向貴單位申請不為本人購買社會保險(包括工傷、養老、醫療、生育、失業等項保險在內)。本人清楚因本人拒絕支付自己承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自將導致貴單位亦不能繳交單位應付部分的保險費,本人不需貴單位返還或補繳,且本人清楚該行為將存在或引起的法律後果或風險,該責任、後果或風險由本人自願承擔,而與貴單位無關。
特此申請。
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證
明
本人xxx,男/女,身份證號碼,於xx年xx月xx日在xxxxxx公司工作,因個人原因,不願讓xxxxx公司為本人購買養老、失業、生育、工傷、醫療等五項社會保險,本人願為此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證明!
xxx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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