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欠繳社保需要交滯納金嗎
單位欠繳社保費,會產生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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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Ⅱ 公司給員工補繳前5個月的社保需要交滯納金嗎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版成的漏繳權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Ⅲ 社保補繳需要多少滯納金
社保滯納金的繳納是根據社保法規定來算的,《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已經離職,中間出現斷繳,那如果要補繳就需要繳納社保滯納金。欠繳的月社保費和欠繳天數決定滯納金的高低。計算公式為:每月社保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等於所需繳納滯納金。計算起止日期分別為,欠繳社保費收款月的次月1號和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欠繳天數計算為:欠繳起止日期相減,然後再加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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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出現斷繳對養老金影響不大,可以繼續累計繳費年限,不會清零,但是如果是醫保報銷就會有影響,斷繳3個月就要重新累計繳費年限而且欠繳月份的醫保保障和服務都沒了,只有個人醫保賬戶余額可以使用,同時影響醫保報銷。社保盡量不要斷繳,否則會影響很多方面的便利,比如買房買車,居住辦理,等都需要滿足社保連續繳費多少年不斷的要求。
如果因為離職造成沒有單位繳納社保,可以找相關財務公司掛靠社保過渡一下,或者以個人身份繼續參保社保,等工作定了,再回復在職掛靠單位繳滿職工社保。
Ⅳ 自己補交十年前公司欠的社保要交滯納金嗎
只要允許你補交(還不一定允許補交),就肯定繳納滯納金。如果按照當前標准補交不需要繳納滯納金。(多地都這樣執行)
Ⅳ 請問補繳社保要不要繳交滯納金啊稅率是多少謝謝
要繳交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我市社會保險征繳業務流程,現對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加收滯納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滯納金的計算規則
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
1.用人單位整體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可直接到社保經(代)辦機構申報月報補繳。社保系統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月報補繳表》一式三份,滯納金通過系統按照計算規則自動計算,與用人單位月報欠繳金額一並收繳。
2.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時須從最早欠繳月依次補繳。
3.自2011年7月起,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應於每月27日(每年2月份為25日)前進行月報補繳。超過上述日期進行上月月報補繳的,則生成用人單位當月月報,但不發送財務進行銀行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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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收款方式
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後,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崗列印《補繳情況匯總表》一式三份,用人單位、業務崗、財務崗各留存一份。
對於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和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可採用支票、銀行卡兩種收款方式;每月15日後申報補繳時,採用銀行卡一種收款方式。
Ⅵ 社保補繳的問題,還需要加收滯納金嗎
社保包含5險,其中養老和醫保可以補交。工傷不需要補交,即交即享受,不存在待遇等待期。失業當年的可以補,沒有見過補幾年前失業保險的情況。
在醫療保險和生育險合並實施以前,醫療保險補交只需要補基本醫療保險,不需要補交生育險。
醫療保險和生育險合並實施後,補交醫療保險需要按兩者的比例之和補交。
不論是補交當年的醫保,還是補交以前年度的醫保,都是按當前的基數計算,不收滯納金。
醫保補交金額=醫保當年的基數×補交月數×8.9%
以上僅情況僅適用於員工個人補交,如果是單位欠費補交,情況就嚴重了。如果單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發生欠費,自第二個月起按欠費金額每日徵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如果單位醫保發生欠費,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用人單位欠費超過3個月的,補交欠費和滯納金後,從補交到賬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同時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單位欠費期間不能進行人員變更業務,所以單位欠費的情況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