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年單位社保減免是單位申請還是社保局扣時自動生成
單位減免是社保局系統自動生成的,但是只針對企業,每個月的繳費通知單只有個人繳費明細,單位為零。
『貳』 單位在社保基數核定申報員工工資時,可以隨便申報嗎還是有文件規定,不得少報
有文件規定,但是,都會少報的。
所以——
將社保基數申報的文件上交單位領版導,由領導定職工工資權種類中哪些進入社保繳費基數的內容,再由財務部門提供上年度12月份職工工資單,按照領導指示核算相關項目,最後的核算結果就是向社保部門提交的數額。低於最低繳費基數的,社保部門會自動核定最低繳費基數。——
社保會公布上年度本城市社平工資數,指定本市本年度最低繳費基數的。
按照,社保部門公布的要求,在網上社保辦理,紙質數據請領導簽字上交。等新的社保繳費基數辦理完畢(網上下載或到社保部門下載職工參保明細),核算每一為職工個人應繳部分,製表報財務部門每月扣錢就行了。
『叄』 一般納稅人單位部分社保減免,個人部分怎麼繳納
個人部分仍按原來的口徑計算交納,金額不變,單位代扣代繳。
『肆』 請問參保單位如何辦理社保費減免手續
參保單位如實申報繳費基數、適用費率,並對企業劃型結果進行確認。各地人社、稅務部門將優化申報項目,提前做好信息系統准備,方便企業依據企業劃型精準享受減免政策,嚴格按照核定的應繳費額扣除減免費款後進行繳費。
『伍』 單位為員工交納社保的標準是什麼
單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標準是根據個人具體收入具體計算的。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社保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保費計算公式: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5)社保減免單位標准核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征繳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陸』 2020年社保減免優惠政策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各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
五、要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
六、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減免范圍和減免時限執行,規范和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據減免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6)社保減免單位標准核定擴展閱讀
2020年2月至6月期間,中央決定對疫情重災區的湖北省所有參保用人單位(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免徵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以用人單位方式參保的,參照執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累計為我市統籌范圍內參保用人單位減少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約101億元,其中,養老保險約94億元。
在實施社會保險費延期繳納政策的基礎上,對於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正常復工復產或生產經營遇到暫時性困難的企業,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緩繳期限最長為6個月,實施截止時間至2020年底。在延繳和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延繳和緩繳期結束後按規定補繳的,不予徵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