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社保欠費,個人可以單獨補繳嗎
單位社保欠費,個人不可以單獨補繳,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舉報,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下:
1、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1)個人可以補繳單位欠繳的社保嗎擴展閱讀
1、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2018年11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稱,我國將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包括:
(1)限制招錄(聘)失信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限制失信企業參與社會保險業務合作項目,
(3)依法限制失信企業申請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4)依法限制失信企業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㈡ 企業社保欠繳,員工能自己補繳嗎
企業社保欠交,在老闆沒有跑路的情況下,員工沒有必要補交,一般稅務部門會自動扣交,除非遇到生病等特殊情況!
㈢ 單位欠繳社保自己如何補交
單位欠繳社保,個人能補嗎:單位拖欠社會保險,應督促單位及時繳納,如單位不履行義務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責令單位及時補交。您個人無法定義務代單位繳納,個人也不好繳納,除非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以個人名義繼續繳費。
一、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㈣ 個人社保欠費如何補交
社保欠費補交,如是由於本人意願而產生的中斷,養老中斷12個月以內的可以補繳,醫療保險中斷12個月內,前往市社保局綜合業務科進行審批,根據欠費情況判定是否可以補費;如果簽訂了代繳代付協議,系統內存在欠費賬的,根據系統內欠費賬補繳社保費用;
如果是由於社會保障卡領用,本人仍在原繳費銀行卡內存錢,且余額充足的,憑兩張卡的對賬單,可以補繳欠費的養老、醫療保險。
個人社保欠費補交需要滿足的條件:
1、參保單位登記狀態為非正常,已離職的職工自行申請繳納其欠繳的社保費。
2、欠費單位在無力清繳全部欠費的情況下,欠費單位的職工自行申請繳納其個人社保欠費。
3、其它符合政策的情況。
准備的資料有:《單位內個人清繳社保費申請表》一式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屬代辦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屬全責徵收前的欠費,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部分還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屬全責徵收後的欠費,提供單位證明。
補繳社保一年的金額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總額的月平均額為基數,低於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高於300%的,按300%計繳。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職工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總額的月平均數;單位新增職工的繳費基數為參加社會保險當月本人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總額。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總額的月平均數低於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超過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繳。
補繳要按照當時單位和個人應當參保的險種進行補繳,並計繳相應的利息。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於補繳單位的單位成立時間。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於對應險種的險種開始時間。
重大疾病醫療補助: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補充醫療保險: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失業保險:以職工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數為基數,從2009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申報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下限按不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確定《印發廣州市社會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市級統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繳。
工傷保險: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
生育保險:以用人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
㈤ 單位欠了半年社保自己可以補交么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內因造成的漏繳才容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㈥ 單位欠繳社保個人如何補繳
你可以去社保局進行補交,如果你還在原單位工作,可以由單位補交,如果不在原單位工作了,就只能到社保局個人補繳,注意,這個補交只能補交一次,最長補交10年。
㈦ 單位交的社保個人可以補繳嗎
個人無法補復,必須由單位補。補交前制面月份您必須有單位,單位有跟您簽勞動合同,有發工資的工資表,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木有交可以要求單位繳納,補繳費用是根據單位給您發的工資做為繳費基數來計算。補繳有滯納金,滯納金的演算法:1、根據《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2011年6月以後(含6月)的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以每月應繳納的社保費金額計算。
2、 帳目所屬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費款 公式:滯納金=應繳費款*(2011年6月30日-滯納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應繳費款*(滯納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萬分之五;
3、帳目所屬期:2011年6月以後(含6月)的費款 公式:滯納金=應繳費款*(滯納金加收日期止-滯納金加收日期起+1)*萬分之五。
㈧ 公司欠繳的社保可以有個人補繳嗎~~急,求高人指教
我給你一個最直接的辦法,你到新的公司之後在第一個月自己出錢請新公司的人員補繳社保
可行!
不過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補交社保,一般社保補繳是最沒有用的。
㈨ 單位欠繳社保費個人能不能補交
單位欠繳的社保費,個人是可以補繳的,越快越早越好,這樣會減少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