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單位破產啦,我原來單位的養老保險該去找誰
單位破產,交納的養老保險當然去找社保中心了,帶上企業的終止合同書,以及身份證,勞動手冊和失業就業證,到社保中心把企業交納的社保轉成自己個人交納,然後自己接著交下去,等重新就業後再有新企業為你交納。
『貳』 原單位倒閉,個人檔案部分丟失,現在無法續交社保,該怎麼辦
如果以前交過社保的,應該在社保局有記錄的。你憑身份證到社保局聯系咨詢下。
『叄』 原單位倒閉後,又沒有新的單位接受,原單位買的社保怎麼辦!
您好,這個問題不大
社保是累計的,養老保險只要交夠15年,累計滿15年,達到年齡,專就可以領養老金
醫保有一屬點影響。斷交的這段時間,如果是生病,不能報銷。需要等以後連續交滿12個月以後,才可以報銷
如果你對這一點很介意,可以自己交醫保的這部份。還有,沒有工作的這段時間,你可以有一段時間的失業補貼
希望能夠解除你的疑慮
『肆』 單位倒閉,社保怎麼處理
公司倒閉或者注銷對你的社保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而且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購買了社保內,說明你就有這個容失業保險,那麼可以通過失業保險來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個失業金的領取,最長不會超過24個月。
當然原公司破產倒閉以後,那麼肯定是需要將你的個人社保由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因為你的個人社保是可以累積繳費年限的,所以說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那麼就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繳費就可以了。
公司倒閉以後,實際上自己的個人社保就應當由這個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如果說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的話,那麼你是可以直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交費,在這家原工作單位繳納的這個社保的繳費年限都是可以累積計算的,而且你的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也必須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因為在退休之前必須要達到我們規定的一個繳費年限,養老保險是15周年以上,那麼醫療保險大概是25周年左右,只有達到這樣一個繳費年限,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這個基本養老金和這個退休醫保的待遇。
『伍』 我想問老單位倒閉了社保怎麼辦,應該去哪裡辦
公司倒來閉或者注銷對你自的社保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而且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購買了社保,說明你就有這個失業保險,那麼可以通過失業保險來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個失業金的領取,最長不會超過24個月。
當然原公司破產倒閉以後,那麼肯定是需要將你的個人社保由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因為你的個人社保是可以累積繳費年限的,所以說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那麼就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繳費就可以了。
公司倒閉以後,實際上自己的個人社保就應當由這個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如果說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的話,那麼你是可以直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交費,在這家原工作單位繳納的這個社保的繳費年限都是可以累積計算的,而且你的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也必須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因為在退休之前必須要達到我們規定的一個繳費年限,養老保險是15周年以上,那麼醫療保險大概是25周年左右,只有達到這樣一個繳費年限,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這個基本養老金和這個退休醫保的待遇。
『陸』 關於「原公司倒閉致社保無法轉出 我該怎麼辦
單位倒閉,可以依法解除全體員工勞動合同,持這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社保局辦理個人繳費的社保就可以了。如果不離開當地,無需轉移社保。如果沒有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也可以將這個企業的情況向社保局匯報,社保局也會同意這幾個人轉成個人繳費的社保的。
『柒』 單位倒閉了社保怎麼辦
針對你的情況,當然可以承認你的深圳社保,你需要轉移關系之後在北京(異地專)續交即可。
國家政策,從屬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
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的12%,其金額是單位交納金額的60%;
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捌』 原單位倒閉了 社保轉移單怎麼辦
社保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回用人單答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