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產假期間公司會不會繼續為員工繳納社保
產假期間員工是有工資的,怎麼會是企業墊付呢?
如果單位正常為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那當她休內產容假時,無特殊情況,應該享受社會保障機構給予月生育生活津貼,而在此期間內,單位就不再給發放工資了,當然這里說的工資也包括每月的獎金在內。因為按照規定,休產假的女職工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而這個基數本身就是按照職工當月的收入計算的。不過現在不少企業的繳費基數都與實際相比偏低.
休產假期間社會保險是仍然應該繳納的。單位繳納部分按照上月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繼續繳納單位部分,個人部分由休產假女職工交給單位,由單位統一繳納。
F也就是單位最好讓員工每月把應繳數拿來,如果執意不拿的話,到時她即使不來你公司上班,也要到別的地方去吧,勞動合體解除證明也要開的吧,社保也要轉移的吧,所以大可不必擔心墊付資金成為壞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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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產假休完後不去上班了交社保的自己的部份是否要還給公司
如果單位還未跟您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單位還替您繳納社保情況下,單位替您繳納的個人部分是需要返還給單位的。
⑶ 產假結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社保,才能報銷生育險
報和不報都有可能 都見過 建議親自去趟社保局。 一般來講生育保險中間沒有中斷,能報銷的可能性大。中斷了,不好說
⑷ 產假期間公司是否應繼續為員工繳納社保
產假期間員工是有工資的,怎麼會是企業墊付呢?
如果單位正常為員工繳納專了社會保險,那當她休產假屬時,無特殊情況,應該享受社會保障機構給予月生育生活津貼,而在此期間內,單位就不再給發放工資了,當然這里說的工資也包括每月的獎金在內。因為按照規定,休產假的女職工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而這個基數本身就是按照職工當月的收入計算的。不過現在不少企業的繳費基數都與實際相比偏低.
休產假期間社會保險是仍然應該繳納的。單位繳納部分按照上月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繼續繳納單位部分,個人部分由休產假女職工交給單位,由單位統一繳納。
F也就是單位最好讓員工每月把應繳數拿來,如果執意不拿的話,到時她即使不來你公司上班,也要到別的地方去吧,勞動合體解除證明也要開的吧,社保也要轉移的吧,所以大可不必擔心墊付資金成為壞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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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產假結束了公司繳的個人社保要還回去嗎
如果單位正常為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那當她休產假時,無特殊情況,應該享受社會保障機構給予月生育生活津貼,而在此期間內,單位就不再給發放工資了,當然這里說的工資也包括每月的獎金在內。因為按照規定,休產假的女職工月生育生活津貼標准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而這個基數本身就是按照職工當月的收入計算的。不過現在不少企業的繳費基數都與實際相比偏低.
休產假期間社會保險是仍然應該繳納的。單位繳納部分按照上月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繼續繳納單位部分,個人部分由休產假女職工交給單位,由單位統一繳納。
⑹ 產假結束後的繼續請假,這期間社保應如何支付
社保費用,社保費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納。
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1、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工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用人單位都應當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產假期間勞動關系依然存續。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當享受產假工資,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勞動者需支付個人繳納部分的社保費。
(6)產假結束後公司是否繼續交社保擴展閱讀:
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3、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⑺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社保應由企業繼續繳納么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社保應由企業繼續繳納么?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社保單位回該承擔的部分答單位承擔,原個人承擔部分還是由個人承擔
如果公司不繳納公司部分,違法嗎?
理論上是違法的,但是如果個人部分不繳納,單位部分沒有辦法繳納
如果違法,是那一條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⑻ 關於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社保是該公司交還是自己交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的社保是和正常工作期間一樣,是個人繳納一部分,單位繳納一部分。因為在產假期間也是正常的勞動合同期內,在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必須繼續繳納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8)產假結束後公司是否繼續交社保擴展閱讀:
《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第八條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支付女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前工資標准支付工資。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