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以前自己買了12年的百分之六十標志的社保。現在轉到公司後公司給我買百分之四十的標准。請問這樣劃算
有40%這個標准沒,真沒發現。就是以後你的養老金更少了。
『貳』 個人買社保轉公司買要辦什麼手續
先咨詢12333,然後再讓公司直接轉過去就行,手續不是很復雜。
『叄』 自己交的社保能轉成公司交的嗎
1、到自己繳費的街道或者銀行辦理停保,提供原來級與繳費用的清單,沒專有繳納的月份就給你屬退費了。
2、憑借社保編號,到新單位參保就可以了。
3、不存在幾級的問題,到單位按照實際工作繳納就可以了。到時候就接續起來了。
『肆』 年紀50歲,社保交了12年,轉到單位好,還是自己交好
如果想要退休金高一點,那麼轉到單位交比較好,如果只想交滿15年,那麼就自己交,可以享受40、50的優惠政策。
『伍』 自己買了社保以後還可以轉回以公司名義買嗎
應該是沒問題的。
首先要把自己的繳費停了,然後讓單位去辦接專續繳費手續。這樣你的屬保險就由個人繳納變為單位繳納了。
個人繳納只能繳『養老和醫療兩個保險;
單位繳納可繳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俗稱五險,而且繳納比例和基數都比個人高。
因此,能轉成單位繳納最好。
『陸』 個人買了社保怎麼轉公司
您好!社保個人轉公司的處理方法如下:先和公司簽訂就業合同 ,辦好就業備案版 ,職工處於權停保或者新參保狀態,然後公司才能把你加到社保賬戶上。
一、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如能提出過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柒』 個人繳納的社保,要轉到公司怎麼辦理
您如果是同個城市的話,就不需要轉移,直接把養老保險手冊、醫保卡、就業(失業)證等交給公司去辦社保增員手續就行了,如果你是當地戶口可以直接找人才市場交社保。
如果是不同的城市的話,就需要新單位先給辦理了社保增員手續後,再去兩邊社保局辦理轉移手續的,一般帶上身份證和養保手冊就可以辦了。不過有的地方不同縣級市之間需要轉,比如蘇州和崑山好像就是要互轉的,轉的手續很簡單不用擔心。如果不是同省的話,養老保險可以轉,醫保不能轉。
拓展資料
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執行,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
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捌』 自己買了社保,怎樣轉成公司繼續買
到本公司本地的社保中心辦理轉移手續.請帶好公司和本人相關證件!
『玖』 我個人繳社保有12年零6個月了,現轉公司交怎麼還要辦理退保6個月,公司才能續保
是這么回事!
個人繳納社保,是按年度繳費。是從每年的七月一日開始到下年版的六月末。而公權司繳納社保是按月繳費。你參加了工作,企業就必須負責繳納你的社保。
而你參加工作的時間是今年年初,這期間單位再給你繳納養老保險就重復6個月。這是不允許的!所以就必須在個人繳費和公司繳費上做一個選擇。所以就產生了「退保」這樣的事情。
你可以與當地社保中心協商解決這件事情,如果當地要求必須「退保」那就必然有相關的措施能「退保」成功,把資金轉回到自己的銀行賬戶。
一定要保證個人繳費和公司繳費中間不能斷檔。
『拾』 自己交社保了可以轉單位嗎
可以。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暫停手續,並讓其出具《參保憑證》。
2、攜帶所以證件到當前辦理區(縣)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
3、受理申請後,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接到參保人員的材料為其出具《參保憑證》。
4、參保人員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單位。
5、新參保地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確認情況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10)社保自己買12年轉公司買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