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給繳納的五險算個人工資的一部分嗎
公司繳納的五險不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
因為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並繳內納,而屬於個人應容當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屬於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⑵ 公司繳納的社保部分 能算員工收入中嗎
社保部分不算員工收入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一條 下列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2)公司交的社保算個人工資嗎擴展閱讀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九條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⑶ 公司交的保險金可以算進員工的工資內嗎
扣的也太多了吧?發這么點工資,扣這么多,一般保險公司交70%,個人30%,你這30%650,也就是公司得給交1500多?發著點工資捨得給你交1500的保險?有問題
⑷ 公司交的社保算是個人工資嗎
你這個話有兩層意思:
1、公司幫你參加社保的事情,這個自然不能算作工資;
2、參回加社保時的公答司繳費部分,該部分是企業的責任和義務,和個人當前工資待遇沒有關系。也不能算作工資。
但是社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算作應發工資的一部分。
⑸ 公司繳納的社保是算在員工工資里的嗎
不違法,社保是按基數繳費的,這個基數是當地按平均工資算出來的
你的繳費基版數是權1500元,也許你們當地繳費基數才1000元呢??
多出來的300也許是加班費、補貼、效績獎。
社保繳費基數是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當地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出來的當年本地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的幅度,也叫核定繳費基數,這個通常是說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因為有些城市有些險種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另外設置繳費基數,比一定以社平工資為標准,養老就一定是以社平工資算的。
最低繳費基數是社保繳費基數的60%,最高繳費基數是社保繳費基數的300%,各單位企業按照自身與員工的經濟情況,在規定的社保基數范圍內(60%-300%)選定為員工購買社保的繳費基數,然後按照各險種的比例購買。只要不超過最低基數與最高基數,社保就沒問題。
⑹ 公司繳納的公積金和社保是否屬於個人工資
這種工資談判方式很容易讓人產生混淆。
其實簡單點算不難:工資收入(X)=標准內工資(A)+各項福利(B)—個容人承擔的社保(C)-個人承擔的公積金(D)。
B是變數,不作考慮,別人有也少不了你的。
C、D涉及繳費基數,這是公司的陷井。國家層面的工資條例尚未出台,各地工資條例中規定的工資,是否包含社保和公積金,定義也是不一樣的。
總體而言,凡與應聘人員用統包方式談工資的,公司沒一家出發點是好的。這里的繞繞腸子比較多,就不一一解釋。你只記住一條,在扣除保險和公積金的情況下,一定要達到多高收入(X)才願意簽約。同時要求對方明確繳費基數,這樣你自己測算C和D的值,提出A的要求,最終滿足X的底線。
⑺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的錢 能算是在發工資嗎
公司給員工交的社保錢,個人部分可以在工資里扣除,但是公司部分是不能算在工內資里的。容
因為社保的公司部分是算在公司的經營成本里的,如果算是在發工資的話,那就違反了勞動法里的公司應盡義務的條款。最好不是要這樣子來發,到時可能會出現員工去勞動局申訴你們少發了工資,因為你工資清單里有這個錢出現,但是沒有發到員工手上,因為社保費用不能當工資發的,到時候你工資里社保這部分又要發給員工,社保費用又要公司交。損失更大。
⑻ 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屬於工資構成嗎
一般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工資的構成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構成。
⑼ 公司承擔的社保算到個人工資裡面嗎
不正常,單位違法。公司繳納的社保與你的工資沒有任何關系,不能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如果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那麼你的應納稅所得額就高了,你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高了,相當於降低了你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