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公司交社保說有名額限制的,說要把別人名額退了才能有名額給自己交,有這種說法嗎還是就不想給你交,
1,公司交社保說有名額限制的,毫無道理。
2,說要把別人名額退了才能有名額給自己交,專沒有這種說法。請屬公司拿出文件。
3,還是就不想給你交,是不是多個人交要多繳稅?與交稅無關。
這是欺負員工不懂。
把這些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4,自已可看一下《勞動合同法》。
❷ 新公司成立,給員工辦理社保,有人數限制嗎
剛成立的新公司,社保開戶沒有規定最低人數。
用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單位社保有名額限制嗎6擴展閱讀:
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❸ 我公司想辦理社保,請問國家有人數的規定沒有,最少是幾個人謝謝!
公司想辦理社保是沒有人數規定的,只要用人單位在成立的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即可去當地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3)單位社保有名額限制嗎6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❹ 企業辦理社保登記證有人數限制嗎
企業辦理社保來登記證沒源有人數限制。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
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
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
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攜帶:
1、公章;
2、《職工申報表》;
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
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才能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向前補繳。
❺ 人社局交醫療保險有人數規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沒有這種規定,只有參保人數至少達到多少人,才能當月交費次月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這種規定,可能是經辦人員沒解釋清楚,也可能是你說清楚!!!!
❻ 公司交社保有名額限制嗎是不是和廠里產值相關聯
依據社會保險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之規定 ,用工單位需要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
所以沒有名額限制。並且要求所有人都參保。
與產值沒有任何關系。
❼ 大家好,我想問一下每個公司上社保還有名額限制嗎
在任何地區單位為其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沒有名額限制的,而且是強制執行的。
❽ 單位辦理社保有名額限制嗎
應該有,具體的我也不太清楚!
❾ 公司繳納社會保險有人數限制規定嗎
公司辦理社會保險沒有人數限制。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每年7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❿ 單位繳納社保有人數要求嗎,是全員都得交,還是有最低的比例呢
單位繳納社保是全員都得交。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
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10)單位社保有名額限制嗎6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