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私自將社保繳納單位變更為其他單位繳納,都在同一個市,不同區縣
不知有無利益所在?要想了解祥情,還需到當地政務大廳人社局社保窗口咨詢,我想只能打聽公司在不同地方繳費多少,若到縣區少交,就有問題,你說對吧?若不少交就沒問題,有利益所在,可到當地社保局投訴?祝好!
㈡ 社保繳費單位變了對個人有何影響
繳納社保,有兩部分組成,一是單位負擔20%,二是個人負擔8%,單位繳納部分進入社會專統籌賬戶屬,個人繳納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你所說的查詢發現繳納單位問題,與你個人今後所享有的權利沒有沖突,能轉移的只是個人賬戶的資金,你在哪裡工作、就業,個人賬戶都可以跟隨轉移,也可以賺回老家(縣市)。
㈢ 社保工作人員私自更改個人信息違法嗎
《社復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制辦法》
第二十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及時、完整、准確記載社會保險個人權益信息的;(二)系統管理員、資料庫管理員兼職業務經辦用戶或者信息查詢用戶的;(三)與用人單位或者個人惡意串通,偽造、篡改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或者提供虛假社會保險個人權益信息的;(四)丟失、破壞、違反規定銷毀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五)擅自提供、復制、公布、出售或者變相交易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將社會保險個人權益數據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單獨管理和維護的。
社保工作人員應嚴於律己,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保護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記錄的安全。
㈣ 單位有權利不改社保檔別嗎
職工依本人工資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金額,沒有檔次。
若用工單位沒有按本人工資申報繳費基數,職工可到當地勞動仲裁申訴。
㈤ 社保繳納單位變更對個人是否有影響
1.社保在哪個抄單位交,襲就會顯示哪個單位的名字,這是正常現象;
2.如果是社保繳納地變為異地,你可以把原先交的社保轉到現在的工作地,或者等工作生活穩定後,確定要在哪個城市長久呆下去了再將多地繳納的社保轉移合並到一處也可。轉移的目的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是退休前養老保險需累計繳納滿15年,目前全國社保不聯網,所以需要轉移。建議盡快轉移比較好,因為轉移手續通過需要通過單位的人去辦,避免時間久了,聯系不上原單位的人。
3.辦理轉移手續的話,你需要做的很簡單,你先聯系原單位hr,拿到參保憑證,然後將此憑證給現單位hr即可。中間的手續一般都是有hr去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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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買了12年60%的社保被單位私自改成了40%
單位是不來能私自更改的,因為繳費比例源最低是60%,最高是300%,這是國家規定的。如果改成40%在社保網上操作是不能進行的,因此可能是和單位之間的溝通出現了問題。
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五險,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這五險的繳費基數都與上一年度當地社平工資有關,因此具體費用各地不同。
㈦ 公司私自改變員工社保繳納地合法嗎
主要看情況,你原來在A市參保,可能你現在在B市工作,單位才為你在B 市繳納醫保,是為了讓你方便就近看病的需要。如果你不願的話,可以與公司協商將關系轉回來。
㈧ 關於用人單位私自修改勞動合同的問題
如果來僅僅是修改了合自同的名字,而內容沒有擅自修改,那麼勞動協議應該是繼續有效的,如果是涉及到內容也修改,那麼其修改是無效的,應按照原勞動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公司沒有給你繳納入職期間的社保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提出離職不需要公司的同意。你是否辦理離職手續不會影響到你的離職以及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可以向公司主張一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以及結清你的工資。
㈨ 工作單位擅自更改社保繳費基數
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訴並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勞動法規定: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