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繳納公積金和社保如何做賬(分錄)
計提: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資公積金 含個人和公司部分)
個人部分的社保公積金計入其他應付款中,然後沖銷計提就over了。
B.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社保費用會計分錄:
發放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等—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負擔部分也可先計提再繳納: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C. 公司和個人分別要承擔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啊,
發薪資時公司扣除個人負擔的部分作分錄如下: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公司員工專(個人負屬擔的社保等)
現金等
交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司員工(個人負擔的社保等)
貸:銀行存款等
D.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會計分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 (實發數)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
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4)公司繳納社保公積金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管理費用」科目,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銷售費用」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記入「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記入「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
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
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
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並且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
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等科目。
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E. 員工社保住房公積金全部由公司承擔,會計分錄如何做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2、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 應交稅費-應交所稅
其應付款-公積金及保險
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會計分錄是由應借應貸方向、對應賬戶(科目)名稱及應記金額三要素構成。
(5)公司繳納社保公積金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級別規定,A級最高能貸80萬,AA級最高能貸92萬,AAA級最高能貸104萬。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以夫妻雙方年齡大的為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70,且與樓齡也有關系,磚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47,鋼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57。
具體貸款額度為:一是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F. 給企業交五險一金會計分錄怎麼做啊
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2、計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計提工資(應發工資總額)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發工資部分)
5、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6、住房公積金繳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7、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五險一金公司及個人的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
2.醫療保險:單位繳10%,個人繳2% ;
3.失業保險:單位繳1%,個人繳0.5%;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為 1%;
5.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2%—1.9%共 8 個檔次,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6.住房公積金:單位與個人繳費同等匹配。
按照新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對「應付職工薪酬」的規定: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G. 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保和公積金計入什麼科目
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新會計准則取消了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這兩個科目合並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了。
如果沒有執行新會計准,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可以繼續使用。
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帳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