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不買社保 通過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沒有交社會保險,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高級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內仲裁委員會研討會會議紀要容》則規定,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險關系、欠繳社會保險費或未按規定的工資基數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主張予以補繳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勞動者通過勞動行政部門解決。
由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工傷、失業、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或按規定給付相關費用的,應予受理。
如果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當出現需要被保險的事由時因為單位沒有為其繳納導致員工不能享受各項社會保險,所造成的損失可以主張由單位進行賠償,此類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可以去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其對單位實施行政處罰並監督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險關系、欠繳社會保險費或未按規定的工資基數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主張予以補繳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勞動者通過勞動行政部門解決;
(2)由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工傷、失業、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或按規定給付相關費用的,應予受理。
❷ 仲裁要求單位補買社保,滯納金應該由誰承擔
只要是仲裁裁決單位補繳,就說明是單位應該繳納而沒有繳納,是單位的過錯,滯納金應由單位負擔。
❸ 經勞動仲裁後單位補交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怎麼辦
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由用人單位出沒有法理依據,因此仲裁之後應由員工個內人承擔。根據《社會保容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❹ 申請勞動仲裁如何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1、勞動仲裁部門
2、可以補繳,要填寫申請。可以申請現金賠償。
3、補繳按現階段社保基數繳納。勞動仲裁上的補繳金額可不寫,註明補繳月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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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勞動仲裁裁決單位要給員工買社會保險,單位拒不買怎麼辦
在處理勞動關系時候,是要求勞動仲裁前置的。既然勞動仲裁已經有了結果,那麼你可以有兩種選擇,一個是去社保局投訴,還有一個是去法院訴訟,法院會支持的;
❻ 經勞動仲裁後單位補交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怎麼辦
首先要明確勞動爭議仲裁不受理社會保險補繳方面的案件,但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專依據勞動爭議仲裁屬委員會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判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文書進行補繳業務的受理。因此,去仲裁申請裁定勞動關系,再依據裁定進行補繳。
❼ 單位現在沒給交社保,個人交社保,如果仲裁單位勝訴,單位還能給補交社保嗎
沒有過訴復訟期
根據勞動保制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條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你現在就是要搜集好各種證據,如考勤卡、工資卡之類等等能夠證明你在該企業工作的證據,然後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
❽ 單位沒交社保,如果仲裁,單位該如何賠償呢
你好!單位沒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如果仲裁一般就是責成單位為你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
❾ 單位不給繳納社保,勞動仲裁後怎麼補償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後可以得到單位為勞動者補繳的社保,同時單位也會得到相應的違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