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怎麼辦
可以要求單位補辦繳納。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Ⅱ 公司一開始沒有為我繳社保,現在可以要求補交嗎
當然可以的。況且你應該及時要求用人單位為你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內參保繳容費。如果協商不成應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公司不為你參保繳費是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Ⅲ 公司第一年沒有給我交社保怎麼辦
每年的9-11月是交社保時間,社保局不收錢他也沒法子啊,不用為難他了
Ⅳ 以前沒交過社保,新入一家公司,公司有權不給交社保嗎
公司不繳社保?恭喜你。你現在可以在你願意的任意一個時間點上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回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答合同時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第(三)款:「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其中第(一)款:「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所以,現在你應該做兩件事:第一保存好證據,主要是兩個:一是可以證明你入職時間的證據,二是可以證明你月工資額度的證據,這兩個證據一起就可以計算你能獲得的經濟補償了。第二是找工作,找到靠譜的工作就拿錢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