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五險可以只交社保和醫療嗎
社保指以下這五險: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
2、醫療保險:單位內繳費費率為8%,職容工個人繳費費率為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1%,其中農民合同制工人不繳費。
4、工傷保險: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確定單位基準費率,基準費率控制在0.5%~2%之間,並根據有關情況定期調整,職工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0.8%,職工個人不繳費。
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要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社保。社保最低基數是當地社保局定的,每個地方社保基數不一樣,因此個人扣款也不一樣。住房公積金不是法律強制購買的,公積金的高低代表著一個企業的福利水平。
如果是個人交納,一般只需交納兩種保險,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另外的險種個人是不需交納的。
Ⅱ 單位給員工能不交養老保險只交醫療保險嗎
1、單位不給員工交養老保險只交醫療保險是不可以的。
2、《社會保險》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會保險》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3、《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Ⅲ 社保可以只繳醫保嗎
可以只交醫療保險,不交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專時失去勞動崗位屬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Ⅳ 單位可以只給員工交醫療保險不交社保么
可以只交醫療保險,不交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版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權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Ⅳ 社保只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嗎
個人復社保可以只交醫保和制養老保險,且只能交醫保和養老保險。一、個人養老保險繳納辦法去你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咨詢當地的社保局。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二、個人醫療保險繳納辦法如果是城鎮居民的話,購買城居醫療保險,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寸彩照一張到戶口管轄的社區居委會或者社保所繳費登記,即可購買。農村居民可以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一般村委會會通知你什麼時候交,會統一辦理。如何你是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
Ⅵ 社保可不可以只交醫療和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復和國《社會保險製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我們目前通指的「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包括大病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員工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所以,參保單位必須足額、按時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任何拖欠、隱瞞、拒交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所以對於五險而言,不能單獨交納其中一種,
Ⅶ 單位交保險可以只交醫療嗎
單位交社保繳的是五險。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專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屬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