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給員工辦理社保減少,解除勞動合同的摸板怎麼填寫,求簡單的
社保減少是指什麼?
⑵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社保怎樣算
關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程序能及社保的轉移手續等,在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⑶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人員登記表是公司提供,還是社保中心提供
答:解除勞動合同是公司的職責,與社保中心沒有關系,沒有固定的格式或表格,但公司需給你出具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書或離職證明,主要是為你到一個新的企業應聘時用,可能有的企業也不要。
供參考。
⑷ 關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及社保的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
現狀對你不利哎,他們不出書面證明,你又沒上班,站在法律角度你這屬於曠工哦。曠工的話你啥賠償也得不到。離職手續辦了嗎?離職收續也算是解除了勞動關系的證明,有這個就不能污衊你了。
現在的緊急狀況是:立即要求公司拿出勞動關系終止協議。如果你有辦離職手續,可以去提請勞動仲裁了,如果實在要不到協議的話。
因為協議單位開不開,與你的賠償金沒有影響,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附上單位不解除勞動關系協議的處罰規定勞動法89條。
首先,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理由違法,可以按勞動法47和87條規定要求支付二倍補償金。另外勞動法39和40條有明確規定單位可以解除的情況.
可以仲裁的理由有:
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離職的代通金X元(為1個月薪水)
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勞動合同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二倍工資X元
3要求被申請人補繳X年X月至X年X月XX保險
4要求被申請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加班費X元
5要求被申請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足額支付的工資X元
6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補償金X元; (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補償金,按工作年限*月薪計算,不滿半年算一年。如果單位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按雙倍計算。)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⑸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人員登記表是公司提供,還是社保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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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險起見,你向原公司要齊以下資料:1、勞動合同;2、招用人員登記表;3、兩份解除勞動合同報告;4、失業人員登記表(填寫好並蓋章)。以上資料就可以保證將來無論什麼情況都能把社保繳納上。
1、你要是在離職一月內找到新單位,繳納社保,只需解除勞動合同報告即可;
2、你要是離職超過一月後找到新單位,繳納社保,需要帶齊(1、2、3、4)資料辦理失業登記。
3、辦理失業登記有兩種情況。(1)你是本地戶口,到街道社保中心辦理失業證;(2)你是外地戶口的話,在區社保辦辦理失業登記,即可。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呵呵,諸如勞動糾紛、社保、勞動合同法之類的問題,你盡管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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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社保繳費單位顯示是區解除合同職工接續是什麼意思
其實也就是說你以前交過職工社保的了,你的賬戶是以前開的職工社保賬戶,但是間斷了,現在是接著繼續交職工社保
⑺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社保怎麼辦理
有兩種辦法:一是你去人才辦理個人存檔,同時委託人才替你繳納社保(這可以延續你的社保不間斷,但至少要委託繳納半年才行);二是你先別管社保,等找到新單位再繼續交,中間間斷的可以與新單位協商,你自己出錢單位給你做補繳(這種辦法補繳需要你出很多錢,因為單位承擔部分比例很高的,感覺不值得)
我覺得由社保代繳比較合適,既解決存檔問題(現在好多單位不管存檔,你一樣要委託人才個人存檔),半年或一年時間也不長,這期間如果你不想幹了,社保還是連續的,不會再中斷。一年後覺得穩定,想長期幹下去,再把社保轉到公司就ok了。
另外說句題外話:勞動法只規定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你的行為是否構成嚴重違反,單位制度里必須明確規定出來。因此我建議你詳細了解制度里是否明確規定了你的行為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如果不是,你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履行原合同,並正常計發你離職期間的工資。
補充回答:
1。目前北京的社保無法轉往外地,外地社保可以轉來北京繼續交。由於你戶口檔案在外地,人才不能替你辦個人存檔了,不過還是建議你咨詢一下人才,是否可以不做個人存檔,直接由他們代繳社保?
2。離職手續各公司不完全一樣,一般包括工作交接、社保停繳、開具離職證明、工資結算、檔案調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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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公司一個員工辭職,去社保局停保,要求提供勞動合同解除證明,請問各位高手是怎麼寫的謝謝!
離職證明
本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於2010年*月*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回系,特此證明。
********公司
2010年*月*日答
我們都是這么辦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當月解除勞動合同的話,當月的社保是要交的。而且辦理社保一般是公司工作人員去辦,不是離職人員去辦啊!
⑼ 社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解除後,單位應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可以憑此到勞動局辦理社會保專險終止手續。員工的社保不屬會影響公司,但單位最好到勞動局辦理社保終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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